涉嫌卖假药给癌症患者牟利 8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记者7月11日从无锡市相关方面获悉,近日,被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的,公安部督办的假抗癌药系列案件一审宣判,被告单位济南汉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维尔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9万元,蔡飞等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两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相关人士称,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打击了食品药品犯罪,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安全的用药环境。
经查,2015年2月起,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在明知AZD9291为阿斯利康公司研发的针对肺癌晚期患者的药物,在国内尚未获得药品批准文号的情形下,以“仅供科研用途”为掩盖,合成生产AZD9291药粉后逐级销售给癌症患者使用。其中,被告单位济南汉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孙洪宜合成生产AZD9291药粉后通过QQ聊天、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多次销售给被告人蔡飞等人共计1540克,销售金额97000余元,获利40000元,被告人蔡飞将购买到的AZD9291药粉通过被告人陈亮、黄亚军逐级销售给肿瘤患者使用。
而被告单位武汉维尔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的刘呈祥合成生产AZD9291药粉后由被告人周婵等人通过QQ聊天、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多次销售给被告人严志伟、李晓东等人共计108克,销售金额44550元,获利33000余元,被告人严志伟、李晓东将购买到的药粉销售给肿瘤患者使用。
据悉,该案是公安部“利剑行动”督办案件,假药通过网络销售,销售地域跨度大,涉及20余省市,涉案人员多且许多证人是癌症患者,其中犯罪嫌疑人20余人、证人60余人,侦查取证时间紧、难度较大。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组接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的请求后,迅速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专业化办案组结合相关规定及办案经验,就药品鉴定、电子证据固定、防止翻供等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并要求公安机关追根溯源深挖线索,彻查假药产销全链条。
在审查起诉阶段,专业化办案组全面细致审查证据材料后,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先后对二家被告单位和八名被告人向惠山区法院提起了公诉。惠山区法院根据惠山区检察院的指控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做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始终将打击食药品安全犯罪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大对重大食品药品犯罪的惩治力度,成功办理了“病死猪肉”、“假牛肉”、“假伟哥”等一系列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为人民群众营造了放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确保“两个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许纪菁 张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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