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统一裁判尺度
在环境日来临之际,山东省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逐步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专业化与相关工作的归口管理。 环境资源类案件具有牵涉面较广、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等特点。山东省高院副院长刘爱卿认为,成立专门的审判机构有助于确保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实施,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依法有效制裁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近3年来,山东法院系统已审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324件,1584人受到刑事追究。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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