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翻出新花样 披上游戏外衣仍违法

2014-06-13 10:0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他们自称“玩家”,购买“游戏豆”,在虚拟平台上进行网络游戏,邀请朋友玩还有奖励,玩家可投资“游戏”挣钱,实际上这却是一种网络传销手段。近日,山东省曹县法院对一起网络传销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姜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AS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ASG公司)在中国无工商注册登记。该公司借助网络平台在“http://2011asgcap.com”网站进行虚假宣传,以推销“游戏理财”、“3D商城”等项目为名发展会员,收取会员注册加盟费。公司宣称所有会员都享有静态和动态两项收益。静态收益指是购买ASG公司发行的电子股票(游戏豆),依靠游戏豆拆分、价格上涨来赚取相应差价;动态收益是会员发展人员成为下线,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和交款金额作为依据,抽取资金提成。该公司为发展会员、宣传公司发展前景、为公司总客服部和新会员服务而成立的报单中心(注册中心)对该传销组织的扩大起着关键作用。

  2011年9月,被告人姜某某经人介绍加入ASG公司,后成立报单中心,并在该公司网站的“呱呱课堂”上宣传,直接和间接发展ASG公司下线会员200余人,组成层级20余层。2011年10月,被告人张某及其母亲崔某某经人介绍加入ASG公司,崔某某与陈某某共同成立报单中心,约定由崔某某与陈某某共同受益。被告人张某任该报单中心的操盘手,负责管理下线会员的具体事务,并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180余人,组成3层以上层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某、张某以推销ASG公司的“游戏理财”为名,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被告人姜某某积极发展下线会员,成立报单中心,并在ASG公司网站从事宣传工作,对会员进行管理;被告人张某作为报单中心的操作者,具体管理下线会员的各项工作,对传销组织的扩大起着关键作用,均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法院遂依据相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被告人已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肖飞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