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让正义看得见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9日电(岳本科 丛清洁)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接受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在2013年5月就依托法院网站打造了裁判文书外网发布平台,截至目前已在平台公开百余份,群众浏览点击率已达到了上千人次。
“我们之前就在网上公布过一些典型的和有指导意义的案件的裁判文书, 现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将对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在裁判文书生效后7日内将其传送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有关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将在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也可通过法院的门户网站进行查询。”1月7日,昌乐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田青介绍说。
“县法院还加强对裁判文书网上的公布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对拟上网裁判文书隐去当事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相关涉密敏感信息,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田青主任还详细介绍了裁判文书的发布规定。(完)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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