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法院规范管理打造节能新格局
今年以来,山东省曹县法院以“制度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完善节能制度、细化节能责任、创新节能措施、丰富活动内容,扎实有效地推进了节能减排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
该院坚持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机关服务中心、行政装备科、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庭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确保措施得力、人员到位;制定了《曹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曹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警车管理的规定》等系列文件,对于严格接待标准、精简会议和活动、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日常行政开支、办公费用管理作出详细规定和落实措施,确保活动有章可循。
强化教育引导,营造节俭氛围
重视厉行节约精神培养,通过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座谈会,提高干警对节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警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开展体验能源短缺活动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增强干警节约意识;注重宣传报道,编发专题简报7期,《曹县法院四项措施规范警车管理》《曹县法院服务中心线路改造促节能》等多篇信息被法治网、齐鲁法制网等媒体采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内部局域网,及在办公楼、洗手间等公共场所粘贴“节能小提示”,营造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浓厚氛围。
创新活动内容,构建管理新格局
用水“抓点”,明确供水时间为早5点至晚11点。车辆清洗必须在固定地点,驾驶员确保用完关闭水龙头。用车“划线”,划定时间线,每晚8点前,车辆必须回院;划定公务线,非公务用车一律不予派遣;划定停放线,车辆必须停放标示位置,不得越位。用电“分层”,联系电业局,进行线路改造,照明线路按照楼层管理,每一楼层设置开关,由专人负责,铺设空调专用线,开关设置在一楼,由服务中心人员一并管理。耗材“归口”, 实行办公用品使用登记制度,由行政装备科负责对各部门使用打印纸、碳粉以及其它办公用品领取进行登记,对登记的结果以半年为节点进行统计并予以通报,鼓励节约,批评浪费。
落实管理督导,推进活动求实效
“专人”负责,由门卫负责下班后水龙头及走廊照明检查,由机关服务中心每天中午12点,下午6点,拉下空调专用线闸刀,由装备科负责办公用品的核对登记和使用管理。“专业”管理,参照前半年各个部门各项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根据部门特点、人员组成、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标准,形成制度,将部门节能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专门”检查,由机关服务中心、行政装备科、监察室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用水、用电、办公耗材和车辆等的使用开展督查,及时在内网发布检查情况通报,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部门和个人要求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浪费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