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六字诀”打造阳光法院

2013-12-31 17:26:00 来源:中国长安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公平源于公开,正义源于透明。山东省潍坊市两级法院坚持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以保障和满足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以群众对司法的了解、满意、信任“六字诀”,为人民法院找到了一条践行群众路线的司法为民“阳光之路”。

  近日,循着潍坊两级法院“阳光司法”的建设步伐,记者走进法院、走近群众,切身感受潍坊两级法院司法公开所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以信息化为支撑:群众对司法更加了解

  11月20日早上,昌邑市人民法院负责微博管理的法官安康一上班,就习惯性地打开该院微博,发现了这么一条留言:“法官您好,我是山西太原人,在昌邑围子镇上一个工厂上班。厂里欠我工资都四个多月了,我急着用钱,请帮帮我……”

  安康没有怠慢,立即找到了负责联系该社区的法官刘贞民,并将发帖人的求助信息与联系方式发给了他。当天上午,刘贞民就急忙赶到了社区,并联系上了当事人张刚。

  很快,在刘贞民的主持协调下,张刚就与所在的工厂达成了和解协议,第二天他就收到了拖欠的全部工资款。“没想到,在昌邑法院微博上发帖这么管用,这里的法官非常有责任心。”张刚说,厂里像他这样的年轻人,大多都有自己的微博,但在昌邑法院官方微博上他还是第一次留言,竟帮了他大忙。

  今年3月,昌邑法院正式开通了“尊法亲民”微博,这在潍坊两级法院还是第一家。自开通以来,该微博以“织围脖”的形式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帮助协调处理矛盾纠纷20余起,目前已拥有粉丝1500余名。

  作为司法公开工作的全新一项尝试,潍坊两级法院积极应对“微时代”的悄然来临,现在已有超过一半的法院开通了自己的官方微博。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主任王效刚告诉记者,对司法工作除了微博式公开外,潍坊两级法院还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建立了司法公开短信服务平台,实行一院一门户网站,通过借助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载体,实现了司法工作的全方位、立体化公开。

  他的话,确实一点也不假。据记者获悉,11月15日,潍坊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公开推进会,确定了司法公开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今年年底之前,两级法院都要建立互联网“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潍坊中院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要在年底前上互联网。

  在采访中,记者也切实感受到了潍坊两级法院司法公开的力度与好处:一条短信就能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获知案件实时信息,一条微博或微信还能与法官进行互动,一上网站就能看到已生效的裁判文书挂在网上……

  开展见证执行:群众对司法更加满意

  公正不但要摸得着,还要看得见。群众对司法的认识和评价总是从切身感受开始,潍坊两级法院抓准了这个契合点,尝试让当事人在参与中切身感受司法。

  家住昌乐县乔官镇的当事人杨明在镇上卖化肥多年,老客户张涛多次购买他的化肥,共赊欠了1万元,但一直不还。没办法,杨明只好到法院起诉他,没承想,等法院判决下来后,张涛玩起了“失踪”,据说是跑到东北打工去了。

  在执行该案的过程中,昌乐县人民法院法官多次去找被执行人张涛,但一直联系不上,财产也查无下落。杨明于是就开始怀疑法院,对他这个“小案子”,是不是法官没有下力气去执行?

  为了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打消杨明的顾虑,消除他对法院的误解,昌乐法院及时向杨明通报案件执行有关情况,并引导他积极提供执行线索,还让他参与查找被执行人。

  “一开始没拿到执行款,就埋怨法院、埋怨法官,总以为里面有什么猫腻。这次参与了案件执行的全过程,我感觉到执行法官非常不容易。为了我的执行款,他们有时接到我一个电话就冒雨连夜行动,即使执行不到我也没有怨言。”跟随执行法官一起出去执行了七八次,杨明终于见证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之难,对执行法官在感谢之余,更多了一份理解与信任。

  当事人拿不到执行款,还一个劲地感谢法官,这样的稀奇事,记者还是第一次碰上。

  当然,这还得归功于潍坊中院的执行公开举措。“执行难”是不争的事实,往往执行法官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却得不到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为此,潍坊中院积极探索执行公开新举措,积极开展“见证执行”活动,实行执行预案制度,随时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并引导当事人积极提供执行线索、参与查找被执行人。这项举措的实施,可以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整个执行案件的进展状况以及执行不能的原因。

  “加大执行公开力度,让执行工作公开透明化,既打消了当事人的顾虑,也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潍坊中院执行一庭庭长张同文对此深有感触。

  潍坊法院在司法公开上没有“自娱自乐”,而是通过加强民意沟通,实现与群众互动,让群众对司法更加满意了。

  主动敞开大门:群众对司法更加信任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与法院打交道十几年了,目睹了潍坊法院近年来的巨大变化,对法院司法公开的印象也最为直接。

  10月17日上午,潍坊中院召开了首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会议,向50名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任书,任期至2017年12月。

  高明芹不但参加了这次会议,而且还被聘任为潍坊中院首届特约监督员之一。“荣幸地成为首届特约监督员,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意味着一种责任,我一定履行好特约监督员的职责,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高明芹表示。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该院专门聘任了50名特约监督员,他们都是经过严格的筛选、推荐程序产生的,分别来自人大、政协、企业、律所、社区等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代表着方方面面的诉求。会后,该院还通过当地党报《潍坊日报》向社会公布了50名首届特约监督员名单。

  特约监督员来自社会各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给法院工作“挑刺”,可以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不断改进和推动法院工作。

  “阳光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的是司法公正,法院收获的是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公信度的提高。”高明芹对潍坊中院推进司法公开、建设阳光法院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潍坊中院还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典型个案,通过采取邀请记者旁听、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络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加强舆论引导,接受社会监督,将司法置于阳光之下,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潍坊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姜树政表示,这也是潍坊中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目标。(记者 闫继勇 通讯员 马瑛杰 任志华)

责任编辑:肖飞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