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2013-12-24 12:19: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中国法院网讯 (郭楠) 12月2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对会议作重要批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强指出,今年以来,全国法院执行战线的同志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人民法院工作主线,以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为基本工作思路,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点对点网络查控联动机制为抓手,以反规避执行和反消极执行,及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等为着力点,大胆创新,攻坚克难,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涉民生案件在执行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这类案件执行的效果,与普通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各类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后提出的整改措施之一,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法院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抓好。

  周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集中执行活动的组织协调,紧紧依靠当地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人力物力资源保障 ,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舆论宣传,结合本地区执行工作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沈德咏指出,这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一项重要部署,是人民法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沈德咏强调,这次专项活动,针对的重点是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共十大类。这些案件关系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如果不及时妥善执行,还会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在集中执行上述重点案件的同时,各地要注意发挥集中执行活动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兼顾执行专项活动和常规性执行工作,合理配置执行资源,对未纳入此次活动范围的其他涉民生案件,亦应依法及时执行,该救助的要积极救助,该采取强制措施的,要毫不手软。

  沈德咏要求,这次专项活动,在两节前后开展,关系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活动任务艰巨而繁重,必须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教育引导、执行救助、社会捐助、社会保障等多种手段和方式,要努力做到“将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将主动执行与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相结合”、“将强制执行与执行救助相结合”,发扬奉献精神,鼓足干劲,扎实抓好专项执行活动,为让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常务副院长、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负责人、执行局全体人员,以及具备电视电话会议条件的各中、基层法院的有关领导和执行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肖飞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