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法院同和法庭:小小调解奏响和谐大乐章
村民王某与姜某原本是一对和睦的邻居,只因王某修缮房屋时未事先征得姜某的同意,而擅自将两家相接的山墙拆除,导致姜某出手伤了王某。王某为此花去三千多元的医疗费,遂诉至法院,要求姜某赔偿。
经审理,办案法官了解到两家以前关系不错、子女来往密切,农忙时也互相搭手,闹到法院只是为了争口气。据此同和法庭办案法官徐从堂两个月里多次放弃节假日休息到村里查看现场,并以邻里之间“和为贵”为调解基调,通过“六尺巷”的故事,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心中成见,调解结案,当事人不仅自动履行义务,还感慨地说:“徐法官的耐心、真诚和正义让我们实现了双赢。”
“邻里纠纷在我们办案人员看来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在当事人眼里就是大事,如果办案人员没有耐心,简单地一判了之,极有可能引发上诉、上访。”同和法庭庭长金清辉如是告诉笔者,“司法能力不仅要体现在审判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上,更要体现在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上。”
在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中,民事案件占了绝大部分,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更好地维护基层稳定,就要使当事人和平解决纷争。为此,平度法院同和法庭高度重视调解工作,要求全体干警牢固树立“调解就是高水平审判”的意识,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调解方法。在审理相邻关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中,始终坚持“以和为贵、调解优先”原则,邀请村干部、“和事佬”参与调解,竭力让诉讼“冤家”、“仇家”握手言和,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纷争。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也始终把调解放在首位,能调解的不厌其烦的进行调解,可采取查封的,则不实行扣押,给当事人以和解的空间,给处在困难中的企业以缓和的机会。每当濒于破裂的家庭和好如初、行将反目的“朋友”握手言和、邻里不和者重归于好之时,就是法官们露出欣慰笑容的时候……
2010年同和法庭调解结案672件,占结案总数的70%;2011年调解结案722件,占结案总数的64%;2012年调解结案747件,占结案总数的68%。今年1-11月份,同和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案件969件,其中调解结案688件,调解率达到71%。凭借高超的调解技艺,同和法庭干警们有效地提高了调解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纷争,既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法结”,也解开了“心结”,小小调解奏响着一曲曲和谐的大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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