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罪两次入狱 “三进宫”被判无期
因先后犯诈骗罪、盗窃罪,十年内两次被法院判刑入狱,出来后仍不知悔改,抢劫、抢夺老年人首饰,最终受到法律严惩。近日,菏泽中院对被告人郜某景犯抢劫罪、抢夺罪一案进行一审审判,判处被告人郜某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郜某景因犯诈骗罪,于
被告人郜某景出狱后,没有生活来源,竟打起老年人首饰的主意。郜某景驾驶摩托车,专门盯哨在公园内散步或锻炼的老年女性,到偏僻地点或者老年人回家时与其套近乎,进而骗取信任,之后编造让人捡拾垃圾、租房、看手相等理由,乘被害人放松警惕之机,抢夺他人金耳环、金戒指等物品,如遇反抗,就采取暴力、言语威胁等手段进行抢劫。自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间,被告人郜某景在菏泽市牡丹区、经济开发区抢劫他人财物12次,其中4次入户抢劫,抢劫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5259元;抢夺他人财物7次,抢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63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郜某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中4起抢劫犯罪属于入户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郜某景乘人不备,多次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郜某景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公诉机关不抗诉,被告人郜某景表示服判不上诉,现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王冬兰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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