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平台创新制度衔接分流有效化解8万余件矛盾纠纷

2018-01-09 09:52:00 来源:法制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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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辽宁省128家法院均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构,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或窗口,有460名干警从事诉前调解工作,建立了特邀调解员制度,聘请特邀调解员3800余名,使大量纠纷被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外。去年以来,辽宁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共有8万余件矛盾纠纷通过诉调对接平台有效化解。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走访辽宁多家基层法院,了解到该省法院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的诸多亮点。

    党政主导搭多维平台

  “叮咚……”一大早,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办公室主任林莉的手机响起提示音。

  原来是有人在QQ群里咨询:“离婚时房子判给了我,咋变成我的名字啊?”

  林莉回复:“可申请执行,由执行法官向房产主管部门下达协助执行文书即可变更。”

  “网上调解答疑平台是2010年开通的,到目前共解答5000余个法律问题,调解60余件邻里纠纷。”林莉介绍说,皇姑区法院运用“互联网+”,组建了街道社区群、教育群、机关团体群、企业协会群、律师法律工作者群5个QQ群,法官在线解答法律问题的同时可以进行纠纷调解,一些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皇姑区法院,像这样具有调解功能的平台还有4个:诉前调解中心平台、行政行业调解社团平台、诉调对接平台、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

  皇姑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触角已遍布8个司法所,辐射124个社区,与区总工会、人社局等85家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共同搭建的行政行业调解社团平台,可进行委托调解及联动调解。

  皇姑区委下发《关于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将多元化调解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进行管理考核,在皇姑区法院主导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汇成强大的调解合力。

  和平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团队审判长刘敏慧对此也深有体会。她说:“我们的工作能够取得成效,离不开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相继出台,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矛盾化解大网络格局。”

  记者了解到,和平区法院自2012年起搭建起立体化、开放式的诉调对接平台。诉调对接中心设有诉前联调工作室、网络视频调解室、6个驻院特色调解室、7个“一站式”派出巡回调解室,实现与全区105个社区、37个区属行政机关、驻区企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的对接,推动司法与各行业、多领域的深度合作。

    制度创新促多元解纷

  抚顺市顺城区居民王某的邻居李某家漏水,致使王某收藏的部分古书损坏,王某将李某告上顺城区人民法院。顺城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耐心地将法律规定、诉讼风险等充分释明,建议通过诉前调解实现诉求。调解员在调解中发现,王某无法提供古书损失价值证据,经耐心劝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这次调解,只是顺城区法院“驻院”诉调对接工作的缩影。由司法局派出有经验、有能力的司法调解员常驻法院立案庭,负责诉调对接联络工作,便于法院及时委托、分配诉前调解案件,提高了对接工作效率;司法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沟通指导、制作调解卷宗等工作,起到法院与调解组织的桥梁作用。

  除了请进来,还要走出去。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诉调对接的触角向基层延伸,在辖区8个街道设立8个“法官便民工作室”,在9个派出所设立9个“巡回调解站”,在劳动争议仲裁院、交警大队和两个偏远街道设立4个巡回法庭,努力通过关口前移,提供“零距离”的纠纷解决机制。

  2012年至2016年,和平区法院在医疗、劳务、保险、物业、交管等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行业和领域,与相关单位、调解组织等共同建立7个“一站式”派出巡回调解室,集诉前调解、诉讼服务、登记立案、快速审判多功能于一体,分别设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鲁园劳动力市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区房产局小区管理办公室以及区交警一大队、二大队。

  肖某被电动车撞倒,分别到两家医院治疗后,认为第一家医院误诊要求赔偿无果,无奈之下到皇姑区法院准备起诉。让肖某没想到的是,参与调解的竟是法院副院长。调解取得成功,肖某成为皇姑区法院“院庭长参与多元化调解制度”的受益者。

  此外,皇姑区法院还先后建立立案前集中传唤调解制度、规范诉讼调解对接制度、引入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同时成立专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办公室,使得由社会各部门参与的调解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保证了诉前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

    诉调衔接流水线作业

  作为矛盾纠纷“聚集地”,和平区法院充分发挥涉诉矛盾纠纷分流、调度和协调的“枢纽”作用,明确了纠纷分流的重点、原则、时限和程序,确保程序良性运转。

  去年以来,和平区法院将一名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思想工作的法官安排到诉讼服务大厅,专门负责案件的立案、类别专业化甄别以及矛盾纠纷引导和分流工作。同时配置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当事人输入案件基本信息后,系统自动从风险、亲情、时间、信誉、经济5方面进行诉讼风险评估,并生成诉讼风险评估报告。

  刘敏慧说,这如同构建了案件繁简分流诉前调解、案件速裁、进入专业化精审程序的3道闸口。对于诉前调处案件期限,和平区法院作出时间限制:最高限30日,普通程序15日,简易程序7日。过期调处不成的转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和平区法院将诉调对接平台与案件管理系统安全对接,推行无争议事实记载制度。

  和平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陈锐介绍说:“假如当事人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书面记载调解过程中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调解过程全程留痕,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转到诉讼阶段,承办法官对前期情况一目了然,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皇姑区法院,立案预登记制度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

  “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收案数激增,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我们提出预立案概念。”林莉解释说,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时,经双方同意后即进行诉前调解,不进入真正的诉讼程序。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功的,也形成笔录,立案后节省了审理时间。自实行该制度以来,438件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责任编辑:张秋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