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研要开新思路

2017-12-27 14:59: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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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和司改背景下,转型司法调研,不仅重理论研究,还要让方法跟上来,发挥“服务审判、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功效。

  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做好司法调研工作,是法治理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新时代和司改背景下,转型司法调研,不仅重理论研究,还要让方法跟上来,发挥“服务审判、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功效。

  要重调研、树标杆,保证司法调研工作开展。要把司法调研作为领导决策和部署工作的一项基本程序,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专题部署。领导干部要树起标杆,做好表率,对审判调研亲自谋划、亲自点题,亲自出马承担重点调研课题,引领领导决策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的新风尚,树立把司法调研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的新思维新理念,营造浓厚的司法调研氛围,让抓调研、想调研、做调研蔚然成风。

  要抓规范、利长远,确保司法调研长足发展。工作规范是一个岗位或一项工作能力素质的统一要求。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诉讼多元化、司法改革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司法调研要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调查研究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健全调查研究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调查研究工作网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调查研究成果表彰奖励制度。

  要强措施,求实效,推动司法调研稳步向前。司法调研单打独斗掀不起风浪,需要众人拾柴。要把司法调研作为考核部门和个人工作成绩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深挖潜力,汇成司法调研江河之势。审判庭、审判团队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定期召开审判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或讲坛,不定期召开调查研究例会,拓宽司法调研渠道,改革审判研究方法。

  要强班子、带队伍,增强司法调研活力。司法调研队伍建设是审判研究工作的发展关键,是推动审判研究工作创新和发展的引擎。要注重审判研究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双抓双促”:创新调研人才管理模式,组建优秀的调研团队。选定研究骨干,建立法院调研人才库,入库人才优先参加重大专题调研和学术研讨活动;参与完成重点调研课题,完成学术研讨会的论文撰写;交流调研工作经验,完成其他重大调研任务。重视提高司法调研队伍能力素质,依托国内大学优质司法教学资源,举办司法调研业务素质培训班,创新建立组织优秀调研骨干外出调研、研究室法官与审判庭法官定期交流轮岗等做法,落实司法调研人员培养规划。可探索在每个部门或较大审判团队设立一至两名兼职调查研究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保证审判研究工作有人抓、有人做。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