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检察设立“三结合”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 把法律监督送到群众“家门口”
□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走进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映入眼帘的是办公楼前“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12个大字。
在办公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三结合’基层法律监督统筹调度中心”格外醒目。“三结合”是乡镇要从实际出发,把改进作风和增强党性结合起来,把为群众办实事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把抓发展和抓党建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近日,开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光南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痛点,努力将‘三结合’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打造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开封检察样板。”
截至目前,开封市检察院已在全市10个县(区)11个代表性乡(镇、街道)和8个省级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设立“三结合”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共聘任322名基层法律监督联络员。该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红红介绍说:“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是开封市检察机关在乡镇(街道)设置的工作联系点,通过聘请基层法律监督联络员收集涉检信息,提供案件线索,便于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立案监督、民事支持起诉、行政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监督、未成年人保护监督、法治宣传、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
开封市检察院成立“三结合”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统筹调度中心,负责统一指挥、统筹调度,指导全市联系点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并研究制定了《“三结合”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实施办法》和《基层法律监督联络员工作规则》,指导基层检察机关聘请乡镇当地“一贤三老”人员(乡贤、老教师、老战士、老干部)和企业“四优”人员(优秀企业家、优秀企管、优秀工长、优秀技术人员)担任“三结合”基层法律监督联络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开封市各基层检察院选取辖区内代表性乡(镇)作为示范服务乡镇,依托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开展“一对一”司法服务。尉氏县人民检察院选取张市镇作为示范服务乡镇,根据联络员提供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线索,调查核实后,依法向张市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助力复耕一般耕地3.6亩、基本农田605平方米,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在此基础上,开封市检察院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督行动,收集涉农检察线索58件,制发检察建议15件,均被采纳,违规占用耕地、环境污染等顽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联络员提供的线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全县5.9万份登记失准地块信息完成修改,推动县域颁证工作彻底治理。
目前,开封市检察机关依托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收集监督线索51件,监督成案22件;收集民事支持起诉线索32件,依法支持起诉11件;收集司法救助线索26件,救助19人;收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线索21件,全部进行查证落实;办理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21件,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050亩、生活和建筑垃圾3500余吨,整改拆除违法建筑5万平方米,清理妨害行洪安全堆土两万立方米。全国人大代表郭建华评价说:“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把检察监督服务保障工作送到了人民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