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理念赋能新时代司法审判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理念一新天地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开幕式上提出,“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最关键的是做实审判理念现代化,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各项工作现代化”。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围绕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化了对审判工作现代化规律的认识,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理念和方向。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严峻,外部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从司法工作本身看,面对党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署的各项战略任务,面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更高水平需求,人民法院还存在一些跟不上、不适应的情况。这一新形势迫切要求我们转变理念,根本在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让司法审判工作有灵魂、有方向。
做好新时代司法审判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能动,简单说就是积极、主动、自觉。能动司法是相对于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而言的。张军院长谈到,能动司法是超出了法律表面文字的含义,凭借法官的能力、智慧,在法的本义、精神、原则下去实现立法者的意图。在我国,立法者是人民,实现人民的意志,在司法工作中更加自觉、更加深入地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就是能动司法。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必须卸掉教条主义、机械司法的理念枷锁,真正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作出更体现法的本质、更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判决。要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使司法裁判“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要在司法融入治理的进程中,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推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比如,第五巡回法庭围绕做深做实能动司法,树立“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次接访办信、每一次征求意见都是一次调研”的理念,设身处地为民思考、与民共情,主动探索解决制约巡回审判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司法审判高水平运行,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对于有的领域同类案件多发,背后多是社会治理问题,通过案件审理,促进政策制定、行业监管等方面根源问题解决;针对“诉讼费退费难”这一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关键小事”,及时制定《加强和改进诉讼费退费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小切口”解决群众关切“大问题”,让老百姓从优质高效的司法工作中得到更多实惠。
做好新时代司法审判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抓前端、治未病”,简单说就是不能仅仅关注于、着力于结案数量、结案率,纠结于人案矛盾,疲于应付,而要有担当、有作为,推进诉源治理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努力减少多发、高发案件。张军院长提出,刑罚不是目的,通过源头治理让老百姓自觉守法、让企业自觉合规经营,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才是目的,这也是社会长期稳定的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这就要求,人民法院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办案关注、思考类案成因,有意识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在党委、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把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比如,第五巡回法庭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注重通过再审发现有普遍法律适用价值的案件,着力推进个案办理促进实现类案解决和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坚持“磨刀不误砍柴工”,在引导和疏导上投入更多力量,深入分析案件的类型、特点,找准问题症结。
做好新时代司法审判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双赢多赢共赢,简单说就是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实现公正高效审判的同时,通过衔接联动、深化合作,最大程度发挥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凝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力量,最大力度推动各方面工作的现代化。当前,有的案件或案情复杂或历时久远或涉案当事人众多,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纠纷方可彻底化解。张军院长谈到,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完成好。这就要求,人民法院要坚持系统思维,主动增强交流会商意识,在司法工作中凝聚共识、共商解决之道,把问题解决好。要通过个案剖析和审判态势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各种可能影响安全与发展的问题,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向人大提出立法建议。要强化府院联动、内外协同,多做沟通、引导工作,平衡保护各方面主体合法权益。要把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协调、对下指导,确保案件审理取得更好效果。比如,第五巡回法庭坚持“四级法院联动调解”和多元化解纠纷,与巡回区法院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强化大联动大协作,推动综合治理;定期召开巡回区法院工作推进会,就立案信访、诉源治理等问题交流做法,探讨推进矛盾纠纷高效解决。
做好新时代司法审判要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简单说就是不仅把案办结了,更要实质解决问题,案件裁判的公正性要让社会认同,避免后续上诉、申诉、上访无休无止。在惩治中,惩是手段,治是目的。张军院长提出,民生案件虽小,却关系大政治,必须用心用情办好。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为了解决问题,绝不是来“走程序”的。要把群众的难事当成家事来办,工作再难也要对老百姓负责。这就要求,人民法院要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把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久久为功打通群众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让司法裁判与民意同频、与社会共振,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司法审判从政治上看、按法治来办,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通过严格公正司法,更好地兼顾国法天理人情,让司法裁判符合人民群众普遍、朴素的感受,让公平正义更加深入人心,引领群众法制意识的养成。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精准温馨的诉讼体验,让司法有温度有人情味,把人民至上外化为作风。在与当事人接触交谈中多倾听群众呼声、增进群众感情、了解案情事实,用他们听得懂的方式释法析理、回应诉求、传递关怀。
法与时转则治,变革首先要从理念转变开始。人民法院只有找准在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中的职责定位,聚焦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司法新理念培养,始终保持高度的党性自觉,才能跟上、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新要求,才能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