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环节每项流程都不漏掉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创新检务督察工作,坚持“两个围绕”,注重“三个结合”,采取“三项措施”,有效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发展。该院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荣记“集体一等功”。
“两个围绕”丰富督察内容
一个围绕是围绕上级部署抓督察,把最高检开展的专项工作、省市检察院部署的重点工作和各项检察改革制度的落实,作为检务督察工作的重点,紧贴司法改革推进、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形态等工作,采取定领导、定任务、定责任的办法,开展全面督察。2017年以来,该院就落实上级院重大部署,先后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办法》《党的建设工作督察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办法》等多项制度,确保上级政策部署贯彻落实。“检务督察表面上让干警有被束缚的感觉,实际上确保了每位干警都严格依照法律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从而让大家以更大的激情投身各项工作中。”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束斌介绍说。
另一个围绕是围绕检风检纪抓督察,确保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对干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检严格办案“九条禁令”等情况开展常态督察,运用多种方式对办结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干警是否文明办案、有无违纪行为及不廉洁情况等。将干警检风检纪检查情况记入干警执法档案,作为评先选优、提拔晋职的重要参考。通过检风检纪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行举止,检风检纪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广大干警遵守各项纪律禁令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职业行为得到有效践行。
“三个结合”创新督察方式
为有效强化督察针对性和有效性,该院创新督察方式,主要做好“三个结合”。
注重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针对不同督察任务,探索行之有效的督察方式,对于需要明察的工作,逐步探索出了“听(听汇报、听介绍)、看(查看现场、看资料)、评(督察组集体评议)、反(反馈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的检务督察“四步工作法”,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遵守上下班时间情况、禁酒令执行情况、提审规范情况、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朋友圈等情况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18年8月,该院监察室回访当事人及其亲属11人,均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注重定期督察与突击督察相结合。该院每天对车辆管理、上下班纪律进行督察、对案件质量定期评查、对案件执行“一案三卡”情况每年进行回访考察。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突击督察,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现场照相,固定证据,使督察处理有据可依。河口区效能办多次到该院对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暗访,没有发现一例警车使用存在问题,该院警车管理使用的经验做法在全区推广。
注重专项督察与网上督察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快速、便捷、规范运行的特点,把督察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该院依托自主研发的“检务通”信息平台,推动考勤管理、请假管理、备案管理、值班管理、就餐管理、会议管理等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督察人员在网络上就可以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快速纠错,提高了督察效能。2017年以来,该院开展网上督察64次,发现着装不规范、迟到早退、未按规定程序网上请假等问题54个;组织业务部门对卷宗质量进行专项督察4次,共抽查卷宗148册,纠正办案瑕疵案件14件,提出督察意见25条,提升了干警遵章守纪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项措施”提升执行能力
“发现问题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全院干警的工作执行力。”河口区检察院检务督察办公室负责人说,该院出台了三项具体措施。
及时提出督察建议。为使督察发现的问题得到真正解决,该院在不断加强自我监督、深化检务督察内部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督察建议,促进问题整改效率。2016年以来,该院监察室撰写督察报告45个,就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办案安全制度不落实、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未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规定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75条,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落实和全院工作的规范发展。
及时检验督察效果。督察建议下发后,该院监察室适时组织回访督察,跟踪整改情况,就整改问题按照进度、时间和节点进行督察检查,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其核心是用外在压力催生内在动力,用跟踪过程保证整改效果。该院建立了督察、通报、整改、问效一体化机制,制定了《督察整改跟踪问效处理办法》。对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拉清单、建台账,实行整改挂销号制度。根据整改情况,采取暗访、突击检查、杀“回马枪”等方式,一督到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2016年以来,该院共对9个被督察过的部门杀“回马枪”,通过倒逼问题整改,增强整改压力,做到“督必行、行必果”。
及时应用督察成果。该院采取通报反馈、督察问责、纳入绩效考评内容、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等途径,促进检务督察成果的运用和转化。2016年以来,该院编发检务督察通报49期,通报批评部门和个人问题68个,开展廉政提醒25人次,有效维护了检察纪律的严肃性和督察制度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