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委会开到案发现场

2019-01-21 15:57:0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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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1日讯 1月14日清晨,浙江省桐乡市毛家浜路在冬日里似乎还未醒来,只有零星的几家店面开门做起了生意。然而,10余名检察官却从两辆车子里走了出来,到了街转口,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检察官在这里做什么?

  “当时犯罪嫌疑人就是在这条人行道上倒的车子,来回倒了五六次……”桐乡市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陆林福向在场的同事解释着。原来,来的这些检察官是该院检委会成员,一起危险驾驶案因为它的独特性,被拉进了检委会讨论的议程。

  “既然现场监控有些地方拍不到,道路情况又特殊,案发地离我们很近,那咱们不妨去看看!”该院检察长沈小平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响应。于是,沈小平和三位副检察长、两位检委会专委和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一行10余人来到了毛家浜路,该案件的案发现场。

  承办案件的陆林福对案情了如指掌,他比划着为检委会成员们介绍案件的情况。相比较大部分放在会议室的检委会案情讨论会议,这次特地跑到案发现场踏看具体情况,眼见为实的场景让检委会成员们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原来是在这样的路口,人行道的路宽原来是这么宽……

  一个小时后,检委会成员们回到单位会议室继续开会。陆林福介绍起案情:“犯罪嫌疑人最早是酒后叫了代驾去毛家浜路某店吃夜宵,而后因为别人车辆堵了车道,于是自己驾车从人行道上把车倒出……”就是这么一起看似简单的危险驾驶案件上了检委会。而去过现场的检委会成员们根据案情,提出自己的意见,由会议案件记录人员详细登记在案。

  “虽然案件还在办理中,但这次部分放在室外的检委会会议,对我们讨论案件肯定是有帮助的。”沈小平说。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