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门前,谁在风中伫立

2018-06-14 14:12:00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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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审判》一书中,著名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用他平静而隐忍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一则有关法律生活与法治思考的寓言,这则寓言后被他以《在法的门前》之名收入《乡村医生》一书中。故事的大意是:一个远道而来的乡下人前来找“法”,在法的第一道门前,他就被守门人拦住了。守门人告诉他,现在不能进去。至于以后能不能进去,乡下人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在守门人暧昧不明的暗示中,特别是在得知“法”的门院深深、岗哨林立的内情后,乡下人决定耐心等待。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乡下人使出浑身解数——甜言蜜语、死缠烂打、谄媚奉承,甚至是重“金”贿赂,但仍未得到守门人的准入许可。就在乡下人行将就木之时,他用自己最后一丝力量问道:“人人都在追求法,缘何这么多年,除了我,竟没有一个人要求踏进法的大门?”守门人告诉他,“这道门其实是专门为你而开的,不允许其他人进入,不过,现在它就要关闭了。”

  寓言的故事情节可谓平淡无趣而又荒诞不经,读罢让人无法释怀却又莫衷一是。这则寓言曾备受关注与推崇,诸多开放性评论也充分证明了它深邃而持久的生命力与洞察力。从法律专业的“内在视角”去分析,这是一篇作为一个法律人对人类法律生活和法治社会二律背反性认识与思考的文字,特别是卡夫卡对司法实践的极其敏锐而又不断应验的令人叹为观止的预见性和解释力,更是让这篇文字成为法哲学无法绕开的永恒主题。这篇寓言至少向我们开放了三个法的二律背反主题:

  法是封闭性与开放性的统一。法是封闭的,因为随着近代法治运行秩序的不断完善,法律规则俨然已成为文明社会无处不在的“空气”,人们须臾也离不开它。现如今,法律秩序已发展成为一座法律帝国大厦,有其独特的内部结构、语言与程序,人人伴法而行,就必须遵循它的“内部规则”,否则就会被视为“局外人”,这即是法的封闭性。法是开放的,因为在这样一个封闭空间,却有一道“永不熄灭的光芒从法的大门里射出来”,这道光芒是什么?是法律至高价值公平正义的光辉,虽然法有守门人的层层壁垒,为进入“法”的大门高筑门槛,但“法”的公平正义却像普照的阳光一样开放,淋漓尽致地挥洒向每一个路人。

  法是抽象性与具体性的统一。法律为世间矛盾解决提供普遍性规则,因而法的内容必然是抽象性的,它不可能具体规定某个事情如何处理,而只会规定某类事项如何解决。在另一个向度,法的对象又是具体性的,当我们试图进入法的大门,必须要有具体的法律诉求和现实的法言法语。实证地来看,司法的公平正义更应当体现在每一个鲜活而具体的案例中。这道“法”的大门,其实也就是“法”的内部运行规律与秩序,乡下人希望进入“法”的大门,却没有找到入门的门道,反而是想通过甜言蜜语、死缠烂打、谄媚奉承、重“金”贿赂等不恰当的手段进入,这显然是南辕北辙,因而只能终生被守门人拒之门外。这里守门人的角色相对清晰,他是守护“法”的大门,在通向“法”的道路上巡逻,因此他是有权力的,任何想到达“法”跟前的人都必须首先得到他的许可。他没有批准乡下人的请求,但也曾善意地默示将来有可能进去。我们或许会问:这难道不是欺骗吗?他究竟在等待什么?其实,守门人并没有欺骗乡下人,他所等待的,就是乡下人的具体法律诉求以及表现上的符合程序,因为这才是进入“法”的大门的唯一凭证。

  法是权威性与民主性的统一。法的权威性是法的强制性和执行力的后盾,是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权力性体现。正如守门人所说:“不过,你要注意,我很强大,而我只不过是最低一级的守门人。里面的大厅一个接着一个,层层都站着守门人,而且一个比一个强大,甚至一看到第三道守门人连我自己都无法挺得住。”这里,法的权威性的“倒金字塔”结构得以展现,因此,乡下人才不敢乱闯。至于法的民主性,则体现在对于乡下人的请求,守门人从来都没有蛮横阻止或横加干涉,而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最后那道永不熄灭的法律公平正义之光,则更是普世性的,它会照耀到每一个前来诉求的人,而不分富贵贫贱。甚至在乡下人奄奄一息时,守门人还告诉他,“这儿除了你,谁都不许进来,因为这道门只为你开的。”法律是抽象性与具体性的统一,法律对待每一个人都会开放它的大门,至于个人能否进入,关键还在于他是否在内心遵循法律帝国的运作规则。对于持法律内在观点的人,法律帝国内部是平等的、博爱的,法的公正之光会照耀每一个人,而对于持法律外在观点的人,则意味着入法之路荆棘布满,充斥着各种障碍,这正是乡下人悲剧的根源所在。

  毋庸讳言,卡夫卡为我们打开的“法”的三个二律背反现象,使得对于作为社会一般大众的非专业法律人而言,通往“法”的道路上充满了现实与梦想的纠葛,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矛盾与疑问。就此而论,卡夫卡无疑是明智而残酷的,他的观察视角又是独到而辛辣的,在无以复加的夸张文字中,卡夫卡道出了现实司法实践乃至整个法律生活中无以排遣的冲突矛盾与茫然不知所措!这是一个法律人的内在视角法律思考,它一针见血地点破了近代法律帝国的流毒与弊端,而更为可怕的是,这一百多年前的隐喻,似乎像一个挥之不去的幽灵,在我们当下这个推崇法治与公正、承诺权利与自由的时代仍不时地出现。现代化将法治推崇为无冕之王,将法律高举为实现社会治理的主要控制技术,张扬着权利与自由、秩序与公正的光辉,然而,不可能性也同样存在于这种推举与张扬之中。特别是当法律丧失梦想性与艺术性时,当法律仍旧仅仅代表一种琐碎的技术与顽固的秩序时,当法律面对那些驻足法的门前之人而无动于衷时,我们不得不进一步反思:法律,今天对于我们究竟又意味着什么?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