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案件质量“守门员”
“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们也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运用手中有限的资源,发挥案管工作效率最大化,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近日,记者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采访时,该院检察长傅轶迅如是说。
说起“案管”,该院有不少好举措。今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将官渡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总结选定为经验交流材料,供全国各地检察系统参考借鉴。该院案件管理工作在稳步前行的同时,也在不断大胆作为,敢于尝试,推陈出新。
大胆作为:检察长挂帅,成立案件质量考评委员会
稳中思变,变中求进,进中突破,如何将手中的一副好牌打好?这个问题时常在傅轶迅的心头萦绕。案件管理工作看似单一机械,实则蕴含丰富的“营养”,它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不可小觑。
“虽然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突出,尤其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入额检察官稀缺紧俏,为什么如此情况下,我们还是要排除万难,充实案件管理部门人员力量。”2016年9月,在官渡区检察院召开的司法改革座谈会上,傅轶迅充分听取入额检察官的意见建议,配备了两名具有丰富业务工作经验的入额检察官到案件管理部门就职,用实际行动阐释了对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视。
人员得到了保障,工作自然好发展。而权力下放正是该院重视案件管理工作的一项措施。“案件管理工作不仅仅是收取、分配、移送那么简单,它更重要的职能是监督管理作用,为此,我们认真落实依法放权和加强监督相结合的要求,不断强化案管部门内部监督职能,确保入额检察官司法活动依法规范进行。”该院分管案件管理工作的副检察长赵云争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案件管理工作的走向及发展有着自己的理解。
为了凸显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要性,该院成立全院案件质量考评委员会,在案管部门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并由检察长傅轶迅挂帅。该办公室作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确保了评查工作的规范、专业、权威,保障了案件管理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性。
敢于尝试:检警合作,会签文件规范受理标准
“退侦情况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办案效率,还间接造成了案件当事人权益打折。很多时候,我们也有一种有心无力的感觉。”官渡区检察院公诉部门的相关人员介绍。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检警两家都要遵循的证明标准。可办案的现实却是存在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比如公安机关侦查办结案件的标准与检察机关侦办案件的标准不统一。为减少一线办案部门证据标准不规范不统一带来的争议,该院案件管理部门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联合会签文件,规范受理标准。
“会签文件以来,案件移送、流转程序不断规范,效率逐步提高,证据收集的质量和效率也得到了明显提升。”赵云争介绍。今年8月,在案管部门牵头推动下,官渡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刑事案件规范化受理实施办法》。为检警通力合作、规范受理标准夯实了重要一步。
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将证据标准统一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方法把好关口,在案件受理标准上下功夫出力气,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有效沟通,取得实际效果。“自从和公安机关会签文件以来,我们办理案件的时间有所缩短,我可以将余出的时间放在复杂疑难的案件上,真正做到精细化办案,充分保证案件质量。”该院公诉一科的员额检察官袁松如是说。
此外,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还进一步深化改革了案件办理“繁简分流”工作制度,在分流案件的源头上理清思路,专门将审查逮捕案件也纳入“繁简分流”分案制度,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案管工作改革以来,该院共对1445件案件实行分流,36%的刑事案件被划分为“简类”办理,简类案件的办理仅占用了10%的刑检部门检察官员额,案管部门精确的案件分流工作,助推了办案工作的提速增效。
推陈出新:重视流程监控,制作月报提升案件质量
“小杨,通过案件流程监控,我们发现你正在办理的彭某运输毒品案件周五就要到期了,请你在周五前按照要求及时结案,避免导致案件‘假性超期’。”9月22日,该院侦查监督科的杨建平检察官接到了案管办主任张欣欣的电话提醒,避免了案件出现“假性超期”情况。
原来,该院案管部门通过研究发现,统一检察业务办案系统通常会在周五下班后进行升级、暂停使用,由于该院案件量居高不下,导致多数检察官需要加班加点才能完成。而下班后办结的批捕案件来不及进行系统内操作,造成案件“假性超期”。
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当好案件质量“守门员”,牢记对内监督职责,坚持把促进规范司法、确保案件质量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司法责任制背景下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口头提醒与书面形式相结合,该院案管部门经过分析研究,创新思路,汇集整理检察官办案情况、流程监控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办案质效分析、新法速递等板块和内容,归纳编发《案管月报》。自今年5月以来,《案管月报》监督管理效果逐步显现,已经成为案件管理部门监督的新手段。
特殊情况提醒、技术问题服务、案件质量预警……大量的事例说明,该院案件管理部门细致认真的做法取得实效,业务案件承办部门合理统筹安排工作任务,增强了办案时间把控力,案件超期逐步减少,业务系统运行逐步走向规范。
为了及时客观全面地做好案件监督工作,紧紧围绕深化办案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强化评查工作开展了重点、专项评查。今年6月,该院特别增派了3名精通业务的资深检察人员到案件管理部门,并担任案件评查小组成员。今年以来,已对152件案件开展了常态化评查,发现问题105个,提交整改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