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行检察部门以自身建设为保障
2016年,全省民行检察部门以自身建设为保障,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夯实基础,厚植发展根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民行检察队伍。
全面加强队伍管理
扎实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对照中央政法委通报的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处理典型案件、高检院通报的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和省检察院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认清司法不规范、纪律不严格的严重后果。
把警示教育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从严管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纪律底线。以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为抓手,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规范与法官、律师、当事人等的关系,坚决防止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形成利益共同体,切实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派员参加高检院民行专业培训,参与组织全省民行检察业务竞赛,选拔优秀人员参加全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全省各地共举办培训班152次,开展业务竞赛56次。在高检院第二届全国民行检察业务竞赛上,青岛市检察院民行一处徐守良、省检察院民行一处孙玲获得“全国民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民行科周江涛获得“全国民行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均入选全省民行检察人才库。
三篇案例入选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在山东省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大会上,济南槐荫区检察院民行科长孟一姝同志被授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和山东省“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共同授予夏津县检察院民行科山东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
继续发挥公开听证在案件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将公开听证作为查明案件事实、提高案件质效的重要举措,对复杂、疑难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听取专家学者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各方当事人、专家学者和人民监督员进行公开听证,以公开听证促进阳光检察。
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办法(试行)》,并经省检察院检委会研究通过,进一步促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规范深化。
全省先后举办了公开听证267场,在查明案件事实、提高案件质量、化解矛盾、息诉罢访、提升检察公信力等方面均收得了良好效果。
潍坊市检察院聘请有关人员为特约检察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宣告等公开活动。聊城临清市检察院将民行检察宣传由民行部门的独角戏转变为全院工作的大合唱,组织3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册,向社会广泛宣传民行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