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环保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2015-08-05 10:21:00 来源:法制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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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山东省检察院研究通过《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活动,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利剑直指环境保护领域犯罪,要求对环保领域犯罪“纠正一批惩治一批查处一批”。

  据悉,此次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从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次专项活动的目标是抓住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一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厉惩治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一批环保执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着力督促环境治理措施落实。

  围绕工作目标,山东省检察机关将突出要害、重点突破。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农药;涉污单位屡查屡犯,污染顽疾长期得不到解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或以罚代管,未依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对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应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罚而未移送的等七种情形,进行重点监督。

  该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检察机关将采取跟进监督、督促整改的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有效开展。通过建立监督整改台账,逐案逐项审查落实情况;对于整改不力、达不到法定标准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施策;对于敷衍了事甚至依然我行我素的,要依法采取相应监督措施。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