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昌县检察院:全国模范是这样炼成的
在祖国大西南,有一个古老而美丽的城市,这里耸立着中国最大的石牌坊群,因而被称为“中国石牌坊之乡”。这里就是四川省隆昌县。在隆昌,有这样一支坚定的检察官队伍——隆昌县检察院。 自2007年该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以来,又相继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等诸多荣誉。 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其“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全国模范检察院”是怎样炼成的呢?带着疑问,近日,笔者走进隆昌县检察院。 “创模”领导机构:
县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挂帅
自2010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后,时任县委书记的王猛就明确指示:要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该院党组随即提出了“巩固基层院建设成果、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口号。 2011年,该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按照学习型、管理型、健康型“三型院”建设总要求,确定了“高位求进、乘势而上、再创辉煌”的工作基调和在五年内创建成为“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宏伟目标。 隆昌县委成立了由县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隆昌县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委书记张勇亲任组长,把争创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统筹推进。市检察院检察长钟长鸣多次到该院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强力推进“创模”工作。 “创模”顶层设计:
机制制度行之有效
在争创模范检察院的征途中,该院坚持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四化”标准为总揽,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以执法规范化促进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办案操作程序,将规范办案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从机制上保障办案干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自2011年以来,该院保持了所办案件“无错误立案、无超期羁押、无无罪判决、无涉检上访、无安全事故”的记录。 以队伍专业化促进能力提升。2011年以来,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90人次,10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向上级院推荐业务尖子15名、专门型人才21名。其中,3人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1人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1人被评为全省监所检察业务标兵,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控申举报接待员。 以管理科学化促进良性发展。从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和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两大体系入手,创建管理型检察院。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涵盖各个方面工作的“六大机制”,即:责任机制、监督机制、质量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用人机制。2011年,该院还修订和完善了干部人事管理、车辆管理等20项行政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管理模式,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以保障现代化促进基础建设。2011年以来,建设了规范化办案工作区、高清审讯监控系统、派驻看守所“两网一线”建设、规范化的控告申诉接待中心、派驻乡镇检察室、案件管理受案大厅、视频会议系统等;新建了图书室、荣誉室、健身房,开通了政法专网;启动了网上案件管理系统,配备了办案所需技术装备,为检察工作高速运行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2013年,该院被评为全省首批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
“创模”不竭源泉:
全心打造特色亮点
创新是该院“创模”的不竭源泉,他们以机制创新促进工作创新,全心打造特色亮点。 2012年,该院撰写的《分析法医鉴定工作中的常见错误和原因并提出对策》,被最高检采用并得到曹建明检察长签批。2014年,该院的《建立三项制度推进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被最高检采纳推广。 该院在“创模”中创造了全省“六个率先”:
2011年,率先在全省建立QQ网上举报,加强与网民互动,为举报线索的来源开辟了新的途径,此举被《检察日报》刊载。 2011年,率先在全省推出群众点名专家接访制度,《四川日报》对此做了专题报道。 2012年,率先在全省推行联网司法“位讯通”(即社区矫正信息化系统),被省院推广。 2012年,率先在全省建成办案工作区及看守所检察专用审讯室高清审讯监控系统,被省院肯定。 2013年,率先在全省出台《派驻乡镇检察室对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办法》,被省院采纳推广。 2013年,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制定纪检监察部门同步监督自侦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关于执行自首、立功相关监督规定的实施细则》在全市推广。 2011年以来,先后推出各项机制创新35项,其中有两项被最高检采用,有27项被省检察院采用推广。 “创模”文化内核:
铸就六大品牌
牌坊、青石、兰草三大文化,具有浓郁的隆昌地域文化色彩。2012年,该院党组从中提炼出“亲民、清正、高洁”的隆昌检察文化内核,确定了“厚德奉法,励志精业”的院训,“坚定、奉献、和谐、奋进”的院风,提出了打造“亲民、责任、文化、和谐、健康、幸福”六大品牌。 亲民。把关注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建设“亲民型”检察院。2011年以来,出台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隆昌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出便民措施,开通检务微博,开通举报专线电话、QQ举报直通车,开展法制宣传服务活动,深入社区“一对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 责任。充分落实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监督责任,努力建设“责任型”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视察检察工作、旁听公诉案件庭审并征求他们的意见;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发送检察工作动态,开通检务公开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托“大调解”体系,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文化。注重发挥文化建设在机关建设中的精神引领作用,努力建设“文化型”检察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出台《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树立隆昌检察工作品牌的实施意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年”活动,举办“检察文化讲坛”,邀请专家、学者为干警授课。开办《隆检风采》内部期刊,组织干警参观北川地震遗址学习抗震救灾精神等活动,提升检察干警的道德责任感和文化品位。 和谐。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包容、共进的检察机关,努力建设“和谐型”检察院。检察长与全院干警、各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干警开展面对面交心谈心,征求干警对隆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营造和谐、舒心、共进的工作氛围。 健康。倡导干警快乐生活、快乐工作,努力建设“健康型”检察院。关注干警身体健康,建立干警健康档案。同时更加注重干警的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干警培养与人为善、心胸开阔、善于合作、感恩奋进的阳光心态。 幸福。从幸福干警、幸福团队、幸福组织三个层面努力营造和谐舒心的工作环境,努力建设“幸福型”检察院。生活上给予干警尽可能细致周到的关心,尽力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工作上尽可能地为干警个人成长、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平台。2010年以来,提拔任命中层正职5名,中层副职8名,解决正、副科级待遇13人,先后有16个集体、4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中国石牌坊之乡”铸造起了一座执法为民的检察丰碑!隆昌检察人不断追求卓越,以坚实的步伐创造出一个又一个辉煌的业绩,练就成一支坚定、奉献、和谐、奋进的模范检察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