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结合”推进“阳光检察

2014-06-26 11:41:00 来源:地方新闻网站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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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和顺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寻新方法、新手段,推进“阳光检察”活动,持之以恒抓住队伍建设这条主线,在谋求实效上下足功夫,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治腐败,以公开求理解,以公开求满意,用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以传统手段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行“阳光检察”

  丰富多样的执法公开形式是深化“阳光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和顺检察院通过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扩充公开载体,在采用传统宣传的基础上,加入现代手段,确保多角度、多侧面来推行“阳光检察”。

  采取设置专栏的形式,将高检院要求公开的十项内容,悬挂在机关门口,使来院群众一目了然;利用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的活动,组织干警采取编印资料、制作挂图、印发传单等形式在街道、单位、学校等进行专题宣传;根据检察需要在一楼检务公开大厅安装了检务公开自动触摸屏,将检务公开、办事指南、法律法规、机构设置、干警职责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输入其中,方便群众自行检索查询;设立了电子显示大屏,每天不间断滚动播放检务动态、检察新闻;紧紧抓住报刊、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博客、微博等新闻媒体宣传,树立舆情危机意识,注重同各类媒体的交流、沟通和协作,时刻高度关注和积极应对各种负面舆情热点,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问题,妥善应对时代挑战,用群众易接受的方式,用群众身边的事实,努力做好检察形象宣传,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围绕“阳光检察”,抓公正执法,重内部制约、保案件质量。从严格“告知”制度入手,狠抓对办案程序的落实,各检察环节都有具体的检查监督制度,来充分保证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格的办案制度和操作程序使每个检察人员明确“人人都是形象,事事不可轻忽”的道理,切实把维护检察形象的责任注入每个检察人的血液,把检察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每个环节,覆盖每一个执法细节,把检察人的一言一行潜移默化为具有说服力的宣传口碑。

  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行“阳光检察”

  “阳光检察”的目的是将检察工作贯穿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促使检察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从而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和支持。而检察工作执法工作环境相对较为狭窄,许多业务开展不为群众所知,这样主动请进来,让群众看,让群众听,就能够让他们切实感知检察工作。

  一是发挥文化软实力作用,用浓郁的检察文化来吸引人。检察机关严肃、工作程式化,这一方面让人望而生畏,一方面使干警工作缺少激情。为此,该院将文化理念贯穿于检察管理全过程,以干警自我创作的书法、摄影等作品,建起了文化长廊;以干警自我授课,搭建起文化学习和交流平台;围绕30余年的检察建设发展史,创建了荣誉室等等,通过营造舒适、温馨的工作环境,来达到丰富干警生活、缓解工作压力和拉近与群众距离,增强干警和群众亲和力的目的,让法律的声音更加亲切,让公正的声音更有力量。

  二是建立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和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近年来,“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群众来访达1500余人次,为纪念检察机关30周年,该院开展的首次“检察开放日”就有各界代表68人到院参观。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使检察院近期工作和对有关案件处理意见及时地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地被捕捉,通过互补,展示了检务,增进了了解,形成了共识。

  三是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定期、集中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彰显检察机关公正执法、阳光执法的良好形象。近年来,通过新闻发言人机制已对13起不捕、不诉及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向社会进行公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看得见方式实现。

  四是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长效联络机制。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及履行检察职权中依法需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专题报告;同时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拓宽联络渠道,改进联络方式,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该院的工作满意度逐年增长,取得了连续三届人代会上,该院报告无反对表的成绩。

  五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设立检务联络室,并以此为平台,广泛开展以“听民生,察民意,解疑难,办实事,保稳定,促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活动中该院在宣讲法制,送法上门,让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的同时,先后针对21个村集体组织中充在的问题,协助完善了村务管理制度,并且通过对发现的9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处,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维护了群众的利益。2012年以来,该院党组根据走访中所获悉松烟镇小董坪村因无卫生所造成村民看病难以及无资金修缮党员活动场所的问题后,积极引资帮扶,帮该村修建了医疗室、维修了党员活动场所,该村群众无不欢欣鼓舞。

  以典型案件查办与法制宣传烘托相结合来推行“阳光检察”

  随着社会发展,腐败日益成为社会生活中最为敏感的话题。职务犯罪无疑是腐败中最明显的一颗毒瘤。和顺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有针对地选择近期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编撰,形成法制宣传资料。通过此举来扩大检察工作影响力,提振人民群众建设祖国的信心。2010年以来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先后查办了和顺县一缘煤业有限公司刘某某挪用公款4900万元、和顺县董坪收费站李某某、郑某某等13人受贿共计140万余元、李阳镇南李阳村原书记李某某受贿49.8万元等一批大要案件。在办案的同时,该院先后形成了《大贪落网记》、《七月之灼》、《栽倒在董榆线上的“致富人”》、《以工代赈项目何以成为重灾区》等新闻报告。《检察日报》、《晋中日报》、《晋中检察》、《和顺专刊》等报刊转载后,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不仅促使数名玩忽职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查处,而且促使涉农惠民资金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制度更趋完善,有效地防止了类似案件的发生。

  以公正文明执法与析事说理相结合来推行“阳光检察”

  该院从便民服务角度出发,将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案件管理等三个面向公众的窗口部门整合为案件管理中心,并移至附属办公楼一层集中办公,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办案指引与窗口服务的同时,建立起析事说理的制度,并将其作为“阳光检察”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近几年来的实践看,效果相当明显。刘某因宅基地纠纷不服一、二审判决,四处上访,后到该院申诉称,如不解决,就进京去告。针对该事件的特殊性(即该案发生在70年代,申诉人的家境相当贫困),相关部门负责人仔细分析申诉人的原因,结合申诉人的心理,又准备了相类同的案例,在对该案进行评查、会诊、拿出具体处理方案后,通过耐心讲解,入情入理的释法说理,使这个被喻为和顺信访一号难题的刘某息诉罢访。去年该院在办理被害人齐某某被故意伤害一案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做出不批捕决定,但被害人齐某某的亲属对这个决定不能接受,随即召集共10余人到机关讨说法。该院检察长冯耀环亲自接待了来访者,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和他们分析本案案情,认真、细致地向他们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对嫌疑人做出不批捕决定的理由,不仅使被害人家属欣然接受该院作出的不捕决定,而且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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