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检察院发布《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未检部门2013年度优秀案件评选情况的通报》,邹平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朱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评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秀案件。此案也是滨州市各基层院中唯一当评的案件。
被告人朱某某恶意拖欠94名农民工工资近95万元,引发农民工集体到省和县有关部门多次上访讨薪,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对我县社会治安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针对这一情况,邹平检察院提前谋划、主动出击,在公安侦查环节即抽调刑检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固定完善了案件证据。同时,会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协调,大力做好对被害人群体的政策宣传、法律宣讲和心理疏导工作,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61万余元,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其合法权益。此外,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时总结通过民事、行政等手段化解劳资纠纷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了针对此类案件合理稳控的长效机制。
通过办理此案,邹平检察院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邹平检察院 赵军 刘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