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即墨市检察院联手关工委开展“失足”少年成长道路“修补”工作
“请检察官放心,我们一定会配合你们的工作,积极帮助学生调整心理,修正思想,相信他会在今后成长的道路上更加坚强……。”日前,在山东省即墨市某职业学院的会议室,即墨市检察院、市关工委和派驻检察室的工作人员以及校方领导,共同为“失足”学生王增优(化名)商议帮扶工作并取得一致意见。
5月中旬,在即墨市某职业学院就读的王增优因借别人钱而无法偿还,眼看承诺还钱的日期临近,一筹莫展的他盯上了同学的手机。他借机接近其他寝室同学并趁其不备偷走一部苹果手机。很快,王增优的行为被发现并认定涉嫌犯罪。
近日,即墨市检察院未检办受理此案,办案人审查发现,王增优今年刚满16周岁,在校就读,父母均在农村,属于初次犯罪。针对这一特殊情况,该院启动“未成年人办理绿色通道”。办案人先后走访该学院、其居住地村委和邻居,同时找到学院的老师和同学们,对王增优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据了解,王增优家教严格,家庭和睦,其尊老爱幼,品质较好,心地比较善良,以前无违法违纪情况,案发后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表示想继续上学,保证以后能够改正错误。
为呵护青少年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挽救“失足”少年,该院认为,王增优因涉嫌盗窃构为犯罪,考虑其不满18周岁,初次犯罪,正在校学习,能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个人认罪态度较好,加之其日常表现反映良好,该院依法对王某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给其一次悔过争取的机会。
案件处理后,该院及时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联合关工委、该所在地派驻大信检察室的工作人员,先后到村委、进学院,争取多方支持,共同商定帮扶计划,为王增优今后的人生道路进行适度“修补”,促其不断修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
据悉,为加强未成人的司法保护工作,该院联手市关工委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教育、帮扶、监督等六项制度,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关工委的保护职能和社会网络全覆盖特色,依托派驻检察室的区位优势和平台优势,全面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职能,努力整合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和工作优势,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以及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