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转变”促执行提质效 黑龙江嫩江法院创新模式跑出执行“加速度”
近年来,嫩江法院紧盯“切实解决执行难”,坚持改革破题,主动承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改革试点任务,推动执行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努力将人民群众“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跑出执行“加速度”。
优化机构设置
变“单打独斗”为“团队作战”
“以往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模式,严重制约执行质效。如今,通过清单式、节点式管理,执行团队分工明确、配合紧密,基本实现简单案件60日内执结、疑难复杂案件90日内执结,执行工作实现了真正的质变。”嫩江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吴迪说道。
2022年,嫩江法院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团队”系统化的执行工作机制,将全院执行案件纳入一个盘子,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在立案、分流、办理全流程科学调配司法资源,最大限度提升工作效率。让辅助团队集中报结案件,卷宗归档时间缩短20天,案卷质量合格率达100%。
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嫩江法院执行案件办案周期缩短24天,执行法官人均结案433.5件,同比提高27.21个百分点。
创新工作模式
变“零敲碎打”为“集约办案”
“过去‘一人办一事’‘一事跑一趟’,现在我们是‘一人办多事’‘一趟办完事’,工作效率大大提升,老百姓满意度也提高了,现在我们的工作劲头可足了……”嫩江法院执行法官杨勇对此感受颇深。
嫩江法院建立“事务整合+集约用警”一体化的执行工作模式,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安排查控、送达等辅助性工作,对时间临近、地点接近的,集中派人出车办理,做到一趟办多事、一次全办结,年均节约经费8万余元,线下查控周期缩短20天。
法院执行干警进驻派出法庭,与乡镇(社区)网格建立对接协作关系,充分发挥网格员“地熟、人熟、事熟”优势,请其帮助查人找物、记录事实、见证执行,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有力解决“人难见、物难找、钱难寻”问题。
完善分案机制
变“机械收案”为“科学分案”
“我们为了改变‘来一件、收一件’的机械收案模式,就必须建立案件分析、分转、分办流程,尽最大努力带给当事人更优司法体验,这是我们责无旁贷要做好的事情。”嫩江法院执行局局长肖健告诉记者,嫩江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立案大厅设立“驿法解纷”诉前调解室,在立案之前全力促成和解,成功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减轻双方诉累、实现原被告双赢。今年以来,执前督促自动履行25件,达成执前和解208件。
对已立案执行案件分类梳理,结合嫩江市是全国重要产粮地、涉农案件多的特点,将非城区案件移交派出法庭办理,解决市院“案多人少忙不开”问题。今年以来,派出法庭受案数同比增加120件,通过办案实践锻炼有效提升法庭干警能力素质。
经过两次分流过滤的案件交由院执行指挥中心研判,将占比达75%左右的简单案件交由“简案快执团队”快办,对剩余25%左右的复杂案件交由“繁案精执团队”精办,努力寻求质量与效率之间的最优解。
2022年以来,嫩江法院执行质效指标全方位攀升。执行结案3494件,执行到位金额3.32亿元,较往年分别增长33.7%和61%,实现28%的人力处理超过95%的执行实施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