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骑行多抱侥幸心理 共享单车骑行安全如何保障?

2023-08-09 10:33:48 来源:法治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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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享单车“乱象”调查系列报道

  共享单车骑行安全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除了骑行者应规范使用单车、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外,车辆出租方(平台公司)应定期检修车辆,确保投放的车辆状况良好,无安全隐患,且要为车辆投保,减少风险

  《法治周末》记者 周奎

  今年是共享单车迎来爆发式增长的第8年。

  共享单车的迅猛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人们在共享单车的骑行过程中,频现逆行变道、闯红灯等违规行为,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情况时有出现。

 违法骑行多抱侥幸心理

  近日,《法治周末》记者在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等共享单车较多的区域看到,大部分的共享单车骑行人员都能遵守交通规则,但是,也有一些骑行人员违反交通规则将共享单车骑入机动车道、逆行,或者让儿童坐在共享单车的车筐里。骑行者在骑行过程中听音乐或者使用手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间,共享单车骑行者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比较多,甚至出现扎堆违法的情况。

  济南市经一路花园路一线是贯穿整个济南市区北部的主干道。8月1日下午5点多,下班高峰期刚刚开始,在经一路与顺河街交叉路口,自西向东行驶方向的红灯亮起时,正赶上拐弯的绿灯准备亮起,这时一名小伙子骑共享单车强行闯红灯通过路口,一辆左拐的车辆为了避让紧急刹车才未酿成事故。

  记者在此观察了近20分钟,共有7名骑共享单车的市民违反交通规则,其中闯红灯的有两名,逆行的有5名。

  另外,在济南市上下班高峰期人流量比较大的经七路与纬二路交叉路口和历山路与文化东路交叉路口,骑共享单车闯红灯和逆行的市民比较多。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骑共享单车闯红灯和逆行的市民,询问其为何要违反交通规则。大部分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们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

  还有市民对共享单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如何划分责任认识模糊。有市民认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承担责任,还有市民认为机动车驾驶人都会避让,不敢撞自己。

 有骑行者被判担主责

  骑行共享单车造成交通事故,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

  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骑行共享单车引发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8月20日,顾某骑某科技公司的共享单车沿道路行驶时,与桂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损坏、桂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顾某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桂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顾某所骑自行车的所有人为某科技公司,该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第三者意外死亡、残疾保险限额10万元,第三者意外医疗保险限额1万元。

  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桂某因本次交通事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与顾某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遂将顾某、某保险公司诉至槐荫区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鉴定费等共计19万元。

  在依法确定桂某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后,槐荫法院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按照顾某应承担的赔偿比例在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桂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剩余部分由顾某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审理此案的法官徐振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中,通常涉及的主体有骑行人、被撞人、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

  “一般情况下,车辆所有人与骑行人之间根据共享单车租赁协议形成租赁服务合同关系,如无证据证明车辆所有人(出租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则其不应承担责任。车辆所有人往往会统一为其所有的共享单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按照骑行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赔偿被撞人的合理损失。骑行人作为侵权人,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其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徐振华说。

  济南市交警部门则向记者明确表示,共享单车的骑行者出现违规行为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还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伤害。如果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骑行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及赔偿责任。

  骑行安全如何保障

  公开资料显示,为了规范共享单车市场,2017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显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加强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用户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一规定的出台不仅降低了企业运营的风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用户的权益,实现了共享单车和用户的双方利益兼顾。”山东公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德伟律师表示。

  此外,2018年11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对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履行哪些监管和服务职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哪些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张德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骑行者首先要有安全骑行的意识,使用共享单车前要检查车辆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在骑行过程要遵守交通规则。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因车辆本身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平台承担赔偿责任,平台赔偿后,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损坏单车的第三人追偿。”张德伟表示。

  此外,张德伟提出:“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对骑车人员进行安全骑行教育培训,以减少共享单车骑行者的违规行为。”

  徐振华则表示,共享单车骑行安全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除了骑行者应规范使用单车、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外,车辆出租方(平台公司)应定期检修车辆,确保投放的车辆状况良好,无安全隐患,且要为车辆投保,减少风险。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