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2市排污费零发布

2014-08-26 11:42: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民间环保组织绿行齐鲁行动研究中心今天下午在济南发布了《2013-2014年度山东省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报告》,这是首次民间对山东省17地市污染源监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根据报告,在“排污费公示”单项,山东有12地市存在零发布现象。

  青岛“透明度”排第一 济南第四

  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从系统性、及时性、完整性、用户友好性四个方面考察各个城市环保部门的环境信息公开现状。考察的项目包括:日常超标违规记录发布、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信访投诉等九个大项。

  首期山东省PITI报告评价城市覆盖山东省17个地市。评价指标包括“日常超标违规记录发布”“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排污费公示”“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信访投诉”“依申请公开”“重点企业数据公开”“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环评信息”九个方面,各项指标都有自己的满分标准。如“日常超标违规记录发布”指标有23分,信访投诉指标有7分,其中超过60%的分值依据法规要求设定,余下部分为倡导性指标。

  山东省17地市中,青岛市以55.8分的成绩名列榜首,菏泽市则因多个评价单项无任何有效信息发布而居于榜尾仅得23分,省会济南市则以37.9分居第四位。

  仅4市发布排污费信息 部分信息全省零发布

  “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191202元;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119226元;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3413234元……”这是济南市环保局7月份公布的上个月排污费的征收情况。然而,全省系统发布排污费信息的城市只有4个:青岛、烟台、济南、淄博。

  本次评价揭示出山东省环境信息公开的不足,比如在“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一项,全省17市出现集体交白卷的情况;在环评全本/简本信息发布方面,有12市在评价时间内呈现零发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已经有部分省分开展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记者在已经开展评价的湖南省环保厅网站上看到,对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公示中不仅含有具体企业名称,清晰的分档概念,还对评定原因进行了明确告知。比如湖南友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评为不良企业,是因为“违反环保验收管理规定,受到限期治理处罚”。

  山东省环保厅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关于“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体系”,省环保厅正在进行前期调研,以后或将会会在山东建立这一制度。

  “另外,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全省只有烟台公布了全本,济南、东营、济宁、滨州4市只有零散的环评简本。”绿行齐鲁负责人张广慧告诉记者,环保部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环评报告书须全部公开。”

责任编辑:张乐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