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限高栏砸伤路人 货车司机担全责

2014-08-08 13:4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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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8日讯 日前,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货车撞到限高栏,限高栏跌落砸伤路人的民事纠纷。货车司机因疏于观察被判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012年11月9日7时30分,赵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沿承德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盐河桥北侧时,撞上桥上限高栏致栏杆脱落,不幸将相对方向驾驶电动车的陈某砸伤,造成陈某受伤、车辆损坏及部分交通设施损坏。陈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在医院住了106天,医疗费花了近12万元。

  在庭审中,陈某认为,交警部门认定赵某应付全部责任,他不负责任,所以要求赵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50万元,并由赵某承担诉讼费用。然而,赵某觉得自己有些冤枉,他认为,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对他来说并不公平,他觉得市政公司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责任,因为市政公司未在限高栏前方设置警示牌加上出事故那天雾天视线受阻,当其看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刹车,才会撞到右边限高栏,致使左边限高栏脱落砸到了陈某。

  市政公司则表示,其安装的路牌是符合国家标准,且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批准,本案发生原因在于肇事车辆违反了警示标志造成陈某受伤,且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车辆负全部责任,公司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通过有限制高度禁令标志控制的路口时,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最终,淮阴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各项损失合计46万余元,由赵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范围内赔偿16万元,超出部分全部由赵某赔偿。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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