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未来7年将筹600亿元治水 每年花1.5亿元治雾霾

2014-07-24 16:18:00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情况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省级生态环保投入从2008年的36.78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68.2亿元,年均增长13.14%。

  未来7年筹600亿治水

  每年安排1.5亿治雾霾

  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广兵介绍,浙江生态财政政策体系重点将支持四项主要工作。

  “五水共治”的政策和资金保障被列在首位,省级财政未来7年将筹措600亿元用于治水,同时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90.6亿元,支持黑河、臭河、垃圾和治理,推进防洪防涝、城乡供水和污水防治等重点工程建设。

  记者了解到,截至7月17日,全省各界认捐的治水资金达25.8亿元,已到账17亿元,其中省本级5050万元。按照要求,省本级捐款将全部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4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对省属企业脱硫、脱硝的技术改造和设备补助,对各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以奖代补。”

  王广兵透露,浙江已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亿元,全部用于治理雾霾。

  在生态林建设方面,省财政建立了“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据介绍,2013年,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提高到25元/亩,超过国家15元/亩的补偿标准。

  自2004年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浙江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54.5亿元。

  此外,为推进“美丽浙江”建设,省财政设立“811”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累计投入5.1亿元支持开展重点环境问题整治、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自2010年以来,各级财政还累计投入11.7亿元,争取中央资金7.5亿元,共整治村庄1709个,受益人口达272万。

  设专项资金鼓励转型升级

  排污权实现6.4亿交易额

  除了重点生态保障,近年来省级财政还通过杠杆撬动,吸引生产要素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领域集聚。

  2013年,省财政安排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补助资金6760万元,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和沼气工程。2014年,省财政又安排4000万元支持推广商品有机肥,推广实施标准农田治理提升和沃土。

  在工业转型升级方面,设立创新强省专项基金和创新强省产业基金,引导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其中,安排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财政资金13.5亿元,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试点建设,推动产业机构向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此外,过去5年省财政累计安排节能专项资金5.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1029亿元,推动环保节能产业发展。

  王广兵介绍,浙江还创新开展了生态环保专项补助试点,2006年起,每年安排资金扶持钱塘江源头地区10个县(市、区),主要依据生态公益林、大中型水库、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4大类因素分配。在此基础上,还对全省八大水系源头地区45个市县实施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

  浙江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目前,这一机制已经扩大到全省所有市县。

  另外,2009年起开展的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也初见成效;截至2013年底,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8025笔,金额13.9亿元;排污权交易3714笔,金额为6.4亿。(浙江在线记者 潘杰)

  (来源: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肖飞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