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点招”损害教育的公平

2014-06-12 09:57: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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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教育部已经明令禁止“点招”,但一些高校仍然会留出少量机动招生名额,对教职工子女实行特殊录取。另外,在一些高校,每人每年给高校捐资便可成为“校董”,获得相应的“点招”指标。一企业主称,他是某知名高校的“校董”,每年向这所高校捐100万,作为“回报”,每年学校招生时就会给一个“点招”指标。“这个名额可以给自己的孩子、亲属用,也可以送给生意合作伙伴或有所求的官员。”(6月10日《新京报》)

  “校董”每年向相关高校捐助100万元,便可获得一个“点招”指标,这样的交易看似价格颇为昂贵,但是“校董”大多是有钱之人,100万元对其来说或许算不上是什么大数目。更为关键的是,正如某知名高校“校董”所言,“这个名额可以给自己的孩子、亲属用,也可以送给生意合作伙伴或有所求的官员”。而如果是送给自己对其有所求的相关官员,相关官员在获得名校“点招”指标之后,对相关企业主予以回报,后者所能获得的利益,很可能就会远超100万元。这样也就难免会有一些企业主通过捐资成为高校“校董”,然后再将获得的“点招”指标行贿给相关官员,以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

  然而,这种形式的“点招”虽能让部分有钱人获取让自己的孩子在不达标准情形下上名校的机会,或者成为其行贿相关官员谋取更大利益的一种手段,也能使相关高校由此而获得巨额的资金,但却剥夺了其他考生进入名校学习的平等竞争机会,严重损伤与践踏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

  部分高校所以要在统招之外进行“点招”,无非是想通过此种方式为自己谋取不菲的利益,用于“三公”消费与教职员工发放奖金福利等。从这个意义上说,部分高校进行所谓的“点招”,实际上是以剥夺普通家庭孩子进入名校学习的平等竞争机会,损害与践踏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为代价,为自己谋取不当乃至非法利益,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寻租腐败行为,理当被坚决制止。

  据报道,2014年高考前夕,教育部发布相关通知,重申严禁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办法,对于复查中不达标或通过“点招”等途径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人们期待各级各地教育部门能够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发动群众举报与严惩违规“点招”责任人等途径,真正将教育部相关规定落到实处,避免部分高校因为违规“点招”让学校变成“学店”,以在更大程度上遏制招生腐败,维护与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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