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施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工程须建信息档案
记者昨日(25日)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获悉,按照国家和省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青岛市自今年3月起正式施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按照有关要求,青岛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期满前,除不可抗力和违规使用因素外,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企业解散的,原企业法人和责任人承担终身责任。每项工程都将建立《质量责任信息档案》,记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供应等所有参建单位信息,并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崔 武)(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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