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招生录取严禁收费
潍坊新闻网5月19日讯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详细规范。要求各高校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若高校违规,将给予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高校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要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的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备案、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通知》强调,在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各高校应组织不少于2门文化课的新生入学测试,体育、艺术等专业还应进行专业科目审查。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各环节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审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各高校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的管理。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国防生、免费师范生等定向就业类考生不得调整录取类型、培养方式等。
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校将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以及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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