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抗癌症坚持法律援助的女性
她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四川省平安家庭创建先进个人,县级十佳巾帼英雄、维稳战士、优秀公务员、政务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最近,宜宾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推荐她为第三届“四川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她就是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援助律师39岁的张芙蓉。
她2003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8年患胰腺癌至今化疗9次。2008年带病坚持工作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2年进入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援助律师。病魔并没有将这位意志坚强的女性击倒。仅从患病至今6年来,她就处理来电来访432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数千份,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信访案件229件,提提供法律援助769件。她从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1年以来,援助职工群众等获得近2000万元。受到法律援助的职工得知她身患重病还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感动得热泪盈眶。
援助农民工追索工资200多万元一案,她总结推广了“五舍得”做法和经验:舍得投入明法理,普法与用法相结合;舍得身段耐心听,疏导与释疑相结合;舍得精力巧取证,维权与引导相结合;舍得协调多借力,维稳与援助相结合;舍得力气促化解,调解与仲裁相结合。
张芙蓉坚守永不放弃的信念,依然奋斗在援助职工维权道路上,无私无畏地维护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肖飞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