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关于《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南水北调管理,推进现代水网体系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供水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省水利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山东省政府法制网(网址:www.sd-law.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山东省法制办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cysdfzb@sina.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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