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课题调查研究的通知

2013-04-15 09: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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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课题调查研究的通知

  

鲁府法字〔20135 

  

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务院法制办委托我省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全省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为做好此次调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全面总结《纲要》实施以来,本地区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情况,反映和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建议。 

  

二、主要任务 

  

(一)为了保证课题调研的统一性,国务院法制办专门拟定了调研提纲和数据统计表(见附件),请各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调研提纲的要求,全面总结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统计市、县两级相关数据,逐条逐项说明情况。各项统计内容起始时间为《纲要》发布(按年度统计可以从2004年算起,但要标明),截止日期为20121231 

  

(二)各市政府法制办在调查研究结束后,应当根据调研情况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主体部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纲要》实施以来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二是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经验和创新性做法;三是本地区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四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形势、困难和障碍;五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突破口和对策建议。调研报告最后还应当附上三部分内容:一是调研提纲情况及每部分12个比较鲜亮的创新做法简述;二是调研提纲涉及数据汇总(包括各项的总数和所占比率);三是依法行政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各12个,简要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反面案例可不出现该地方的真实名称。 

  

三、两点要求 

  

(一)各市政府法制办要充分认识本次调查研究课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一名办领导统一调度,抽调业务水平高、研究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按时提交调研报告和有关资料。 

  

(二)调查研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切忌只搞传统座谈,说明情况和分析问题要有数据和案例支撑;要对目前依法行政现状有准确判断,对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深层次的原因,搞清楚到底是制度机制体制原因、人的原因,还是其他原因;提出的对策建议要有一定的高度、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不仅要有做好自己工作的措施,还要有对省政府和国务院如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建议。 

  

请各市政府法制办于2013228日前,将调研报告及所附材料文字版一式十份报省政府法制办,径送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专门邮箱。调研期间,省政府法制办课题组将适时到各市开展实地考察、座谈。 

  

(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0531-82566969,电子邮箱:sdyfxzzd@163.com 

  

附件:1.依法行政调研提纲 

  

2.依法行政调研提纲涉及数据统计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114 

责任编辑: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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