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府法字〔2013〕5号
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务院法制办委托我省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全省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为做好此次调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全面总结《纲要》实施以来,本地区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情况,反映和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建议。
二、主要任务
(一)为了保证课题调研的统一性,国务院法制办专门拟定了调研提纲和数据统计表(见附件),请各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调研提纲的要求,全面总结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统计市、县两级相关数据,逐条逐项说明情况。各项统计内容起始时间为《纲要》发布(按年度统计可以从2004年算起,但要标明),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二)各市政府法制办在调查研究结束后,应当根据调研情况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主体部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纲要》实施以来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二是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经验和创新性做法;三是本地区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四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形势、困难和障碍;五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突破口和对策建议。调研报告最后还应当附上三部分内容:一是调研提纲情况及每部分1—2个比较鲜亮的创新做法简述;二是调研提纲涉及数据汇总(包括各项的总数和所占比率);三是依法行政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各1—2个,简要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反面案例可不出现该地方的真实名称。
三、两点要求
(一)各市政府法制办要充分认识本次调查研究课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一名办领导统一调度,抽调业务水平高、研究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按时提交调研报告和有关资料。
(二)调查研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切忌只搞传统座谈,说明情况和分析问题要有数据和案例支撑;要对目前依法行政现状有准确判断,对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深层次的原因,搞清楚到底是制度机制体制原因、人的原因,还是其他原因;提出的对策建议要有一定的高度、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不仅要有做好自己工作的措施,还要有对省政府和国务院如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建议。
请各市政府法制办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调研报告及所附材料文字版一式十份报省政府法制办,径送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专门邮箱。调研期间,省政府法制办课题组将适时到各市开展实地考察、座谈。
(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0531-82566969,电子邮箱:sdyfxzzd@163.com)
附件:1.依法行政调研提纲
2.依法行政调研提纲涉及数据统计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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