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与1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司法协助
湄公河"10·5"惨案、"11·29"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案、中美首次联合打击跨国网络色情犯罪、中加赖昌星遣返案……
近年来,我国与相关国家成功开展了一次又一次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司长郭建安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国际司法协助缔约范围的不断扩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合作领域也在不断拓展。
打击跨国犯罪作用凸显
2012年11月5日,制造湄公河"10·5"惨案的糯康等6名被告人,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等不同刑期徒刑。
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尽管糯康等人百般抵赖,但在中方公诉机关出示的大量证据面前,事实终归是事实。
"围绕证据的取得,中泰双方司法机关根据两国签署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展开了密切合作。"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处长张晓鸣全程参与了中泰刑事司法协助的全过程。
2012年5月29日,我国司法部收到泰国总检察院的第一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就中国货船在湄公河遇袭案请求中方协助获取证人证言、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和专家鉴定结论等,并请求中方允许泰方调查人员来华参与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对取证程序提出一些具体要求。
在此后不足4个月的时间里,中泰双方相互提出了5个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并且根据双方签署的刑事司法互助条约,全面、高效地执行了请求,相互提供了有力的司法协助。正是这些证据材料,有力支持了中国公诉机关的指控和泰国国内的刑事调查。
张晓鸣告诉记者,湄公河惨案只是近年来中国对外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中央政府领导下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在国际条约和公约框架下,司法部参与协调办理了一大批跨国刑事案,不仅开创了一个个‘首次’与‘先河’,也收到了良好的国际效果与社会效果。"张晓鸣说。
这其中就包括:逃犯余振东被从美国成功遣返回国受审,逃犯许超凡、许国俊夫妇被推上美国联邦法庭定罪判刑;
在涉加NG跨国贩运人口案和涉澳DAO逃税案等案件中,中方分别与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政府合作,成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跨国视频作证,开创了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先例;
在美国潘某某携带大额现金案、加拿大被盗资产返还案、韩国被盗资产返还案中,与相关国家成功合作,实现了跨国犯罪资产返还和分享,为今后中外开展打击跨国犯罪的合作提供了范例和借鉴,为相关立法、体制机制建设打下了实践基础;
今年以来中方应美方请求,司法部与公安部协调配合,多次安排美方调查组来华调查取证,包括向服刑人员作为污点证人调查取证;应美方请求安排有关证人赴美国法庭出庭作证……
正如张晓鸣所言,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在越来越多地重大涉外腐败犯罪案件的国际合作中,承担着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