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百”法官韩绍鹏: 融合情理法找出最优解

2023-11-22 10:05:39 来源:法治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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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撤回上诉,心服口服。”因醉驾面临刑罚的刘明(化名),在一审起诉阶段已经认罪认罚,却在宣判后提出了上诉,这相当于推翻了认罪认罚,检察院提出抗诉,很可能会加重刑期,为何如此?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韩绍鹏依法讯问刘明时得知,被取保候审的刘明对一审认定的事实、罪名、量刑都没有任何意见,但想通过提起上诉拖延时间,能在收押前陪老父亲过一个中秋节。“这符合情理,综合他的醉驾案情,我选择给他一次机会,允许他节后自行撤诉。”韩绍鹏近日告诉记者,他眼中的法官应该是讲“理”的,不仅是法理,更是道理和人情事理。中秋节后,刘明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韩绍鹏随即向检察机关说明了案件特殊性,检察机关也依法撤回抗诉。

  在韩绍鹏的成长和从业路上,他面临过无数选择,但他往往能在选项中融合情理法找到那个最优解,并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法官这条路,他一走就是17年,一场“全国百场优秀庭审”、一份“全国百篇优秀文书”,如今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双百”法官。他所在的集体也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纯粹高效果断

  韩绍鹏的办公室里,一台电脑、两本法学工具书、几份案卷就是办公桌的全貌,而身旁触手可及的书柜里,除了案卷也就只有几套毛了边儿的《刑事审判参考》。

  “他一心只想案子,别的什么也不想。”给韩绍鹏当了一年助理的冯圣轩觉得他纯粹且高效:“什么工作交给他都能又快又好地完成,不费劲。”

  一直以来,韩绍鹏都是一个做事果断的人:高考进入清华大学,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学专业;保研本校,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刑法学;等到就业,又斩钉截铁地选择了法院。

  在韩绍鹏看来,法官这个职业需要的不仅是天分,更重要的是经验。最初的3年书记员生涯,韩绍鹏把身边的每一个人、经手的每一件案子、跟过的每一场庭审都当成自己学习的途径:这个同事庭审风格稳健,那个同事处理紧急情况从容不迫,他都一一学来,这些都化为了韩绍鹏的“内功”。

  在韩绍鹏看来,法院是法律人最好的归宿:“那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我选择了法院,并且17年后依然为找到这个归宿而心潮澎湃”。

  温和敏锐有力

  初入职场的韩绍鹏曾坐在旁听席上,在脑海中一遍遍模拟自己作为审判长的庭审现场。如今,韩绍鹏的审判也颇具特色,温和敏锐有力。

  生活中的韩绍鹏温文尔雅,法庭上更是平和从容,刑事案件很多关乎生死,法庭已经足够庄严肃穆,他觉得不需要再用音量或者刻意的强势去渲染氛围。

  在一起涉毒案中,公诉机关指控陶某和李某二人涉嫌犯运输毒品罪。庭前,陶某一直否认犯罪事实,因此公诉人、辩护人都按照陶某不认罪进行了庭审准备,谁知在审理过程中,陶某却当场承认将毒品从天津运回了北京。

  原来,陶某现场编了一个故事,称其是受李某指使,驾驶李某提供的轿车去取毒品,李某还向其支付了1000余元路费,妄图以此混淆视听,“骗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但公安机关早就掌握了毒品上家向陶某提供毒品的线索,公诉人也出示了大量证据证明陶某与上线有目的的联系密切。

  “你不是说是受李某指使去取毒品吗?怎么案发前好几天就和对方联系上了?”“照你所说,你是按李某指示去的,可李某手机没有任何与对方联系的记录,这是怎么回事?”韩绍鹏敏锐地抓住机会讯问陶某,语气平和却掷地有声,让本就是临时起意的陶某哑口无言。之后的法庭辩论环节,陶某直接放弃抵抗,老老实实认罪。

  这是一场规范、程序完整、严谨的庭审,法庭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庭审效果非常理想,最终入选当年的“全国百场优秀庭审”。

  务实专注努力

  2021年,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正式开始。北京市委将影响很大的周广森等15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5个罪名的大要案审判任务交给二中院,韩绍鹏作为主要承办人参与了此案的审理。

  “15名当事人的一审案件,前后涉及17年的时间线,审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韩绍鹏接手案子的时候就听说这事“不好办”,但在他的工作模式里,案子没有好不好办之分,只有办和不办,接手了,那就一定得办好。

  从拿到案卷开始,韩绍鹏和他的团队便开始马不停蹄地阅卷、记录、分析。“阅完卷,初步梳理完证据,基本上我们已经能想象出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可见到看守所内气焰依旧嚣张的被告人后,韩绍鹏觉得,这工作还得继续做,不光要让他们知道违法了,还得清楚地明白后果。于是,韩绍鹏去一次看守所,就为被告人进行一次“专题普法”。

  不仅如此,韩绍鹏将说理工作细致地写进了裁判文书中,“在裁判文书里面把情、理、法都掰开揉碎了,说实说细了,当事人是不会有怨言的。”

  韩绍鹏和同事们为此案完成了400多页、近30万字的裁判文书,全面记录了各个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相关意见,并针对辩方观点一一进行了阐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从立案到宣判,历时35天,15名被告人,20位律师,50余起犯罪事实,终归于一份沉甸甸的判决。

  宣判之后,韩绍鹏又用了近4个小时对15名当事人进行了第三次释法说理。此时的被告人已和他第一次去看守所里见到的不一样:“法官,我明白了,我服。”

  不止一个人告诉韩绍鹏。“第一次见面,他们是勉强听进去,宣判那天是完全听明白了。”韩绍鹏说:“是法律浇灭了他们的气焰。”

  这是全国极少的涉黑案第一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判后全案不上诉的案件,而本案的判决书也获评“全国百篇优秀文书”。

  务实、专注、努力,17年来,韩绍鹏,踏踏实实走好每个阶段的路,开好一场庭审、写好一份文书、判好一个案子。

责任编辑:魏涵雅
新闻关键词:庭审工作选择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