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人货款惹上官司 怕当“老赖”主动和解

2017-08-01 15:44:00 来源:人民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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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主动和解,我要主动履行义务,我不要当‘老赖’”,6月22日,家住汤阴县的李国庆一大早就来到汤阴县法院执行局,请求法官帮助其联系申请执行人王军,希望尽快达成和解协议。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08年6月到2009年12月,李国庆多次从王军处赊购小麦种子进行代销,并给王军出具了30000元的欠条。2010年,王军向李国庆索要欠款时,李国庆以小麦种子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偿还欠款。无奈之下的王军将李国庆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该批小麦种子并无质量问题,遂判令李国庆偿还王军小麦种子款3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国庆仍拒绝履行判决,王军只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展开案件执行工作,在排查执行线索时得知,李国庆已因刑事犯罪被判入狱,家中条件困难,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将情况告知王军后,王军表示可以暂缓执行。2017年6月,李国庆刑满释放后,正值汤阴县法院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活动,“麦收行动”“凌晨突击”等集中执行活动正轰轰烈烈地进行,全省攻克执行难的决心和打击“老赖”的措施手段也在全社会营造了有利执行的良好氛围,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国庆决定主动与王军和解,便于6月22日清早来到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运世博说明了来意。接到法院电话后,王军立即赶到法院执行局,李国庆向王军表达了歉意,并讲述了服刑期间妻子与其离婚的家庭变故和出狱后艰难度日的实际困难,取得了王军的同情和谅解,王军同意李国庆以分期的形式偿还欠款,在执行法官运世博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宁可吃点苦,也不愿当‘老赖’,”当问及为什么害怕当老赖时,李国庆说道,“当‘老赖’不仅意味着失信,处处受限,而且还会上广播、电视和广场屏幕,太丢人了。我也相信,这个社会上‘老赖’会越来越少!”

责任编辑: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