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只能等”——要等多久?

2018-07-19 13:55:00 来源:辽沈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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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漏成这样,启用维修基金怎么如此难?”家住辽宁省沈阳市紫郡城东社区的于先生为正在午睡的女儿撑起了伞,防止墙皮脱落惊到熟睡的孩子。不仅于先生家这样,同一小区的不是住在顶楼的业主家里也在淌水。小区居民介绍,这里大多是回迁房,从入住就有漏雨的现象出现,当时物业给简单修了几次,“近几年干脆就不给修了。”于先生多次奔波于物业与社区之间,报修三五十次,却始终没有维修的消息。社区主任称,启动维修基金手续复杂,因为申请不合格被退回,“没办法,只能等。”(7月17日《辽沈晚报》)

  报道中几次提到“回迁房”,要明确的是,在房屋质量、物业管理标准上,回迁房不应该与商品房有任何差异,在房屋使用上,业主应享有的权利,同样不应当有区别。而于先生家的屋檐做不到遮风挡雨,反而成了雨天需要时刻防范的危险,斑驳的天花板,让谁看着都糟心,这样的日子已有三年。还要等多久?按社区负责人的说法,取决于启动维修基金的申请能不能通过审批。

  这一说法并非托词。依据国务院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于先生“入住10年”,已过保修期,维修责任不再由住宅开发商负责,转由缴纳物业费而来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负担。但用这笔资金之前,要通过十分严格的审批。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这笔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此,专项维修资金的共有性和专项性,决定了审核的严格性,客观上难以兼顾时效性和实效性。

  房屋漏雨的原因是不是出在住宅共用部分上,是一个问题,即便经过勘察确定了,于先生还要过“双三分之二”这一关,即需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办法》第22条)。三年未能解决,首先对当地有关部门办事,至少解释答疑的效率,要打个问号。同时,启动的艰难,也从侧面反映了资金使用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不能兼顾应急需要的不足。实际上,于先生的苦恼并非个案,每逢雨季,类似情况,屡见报端,若具体到某一小区,往往又属于个案,这反过来又增加了通过“双三分之二”的难度。

  相比一些地方循规蹈矩地依法行政,另一些地方却选择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应急”方案。比如北京、天津、武汉、南京等城市就专门针对房屋漏雨问题开设“绿色”通道。拿天津来说,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分出一部分“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针对漏雨严重的住房,可以按照紧急情况使用基金,无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申请当天就实施勘察,两天内出具维修方案,即可开始维修工作,大大缩短审批流程,突破“三分之二签名难”的瓶颈。经过试点完善后,这一规定在《天津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得到明确,在2010年已经出台,至今运行8年之久。

  在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上,法律绝不是束缚政府手脚的绳索,而是促进和规范政府作为的准绳。具体到严重影响到群众生活的屋漏问题,一些仍在观望的地方有必要加快步伐。

责任编辑:李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