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拍摄车震并外泄获刑 舆论质疑警方处理“避重就轻”

2017-12-15 10:20:00 来源:法制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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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法制晚报》11月28日报道,8月16日,拍摄并外泄车震视频的协警于杰被巨野县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根据报道回顾,2014年11月,山东省巨野县公安局田桥派出所17岁的协警于杰随副所长倪某执行治安巡查时,在倪某的示意下,不顾当事人再三哀求,使用自己的手机现场拍摄车震视频并留存。2016年9月,于杰将该视频转发给他人,致使视频在网上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发后,该协警被开除,并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巨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对于媒体追问的涉事辅警人数、当时有无正式警员带队等问题,当地宣传部此前均以“警方提供消息有限”为由未予回复。

      此判决经媒体曝光后立即引发舆论关注,《新京报》、东方网等媒体网站发文评析,多数媒体认为当地政法机关对此事的处理是“避重就轻”,追问随行副所长等人责任。如《新京报》评论称,协警没有单独执法权,且查车震非于杰一人所为,不能只“甩锅”给协警,随行的其他警员及副所长也应担责;四川在线评论则建议当地执法部门应挖掘事件背后的根源,不但让每一个参与者都要受到惩戒,还应追查涉及单位领导推诿卸责给辅警的行政责任。部分媒体谴责涉事辅警侵犯私权,呼吁警方规范执法。如《法制晚报》引述律师观点,指出车震属个人隐私,警察无权检查;东方网评论也认为,公权力无权介入车震的隐私问题,警察执法要有边界意识,不可随意侵犯公民隐私权。

      网民观点中,协警于杰的年龄成为关注点,多数网民质疑于杰“17岁能当上协警”,其背后可能存在权钱交易;部分网民认为问责不能止于协警,还应追究在场副所长等人的责任;少数网民认为,对协警于杰的判罚过轻,应“顶格”判决。截止到12月6日12时,相关新闻报道142篇,微博5015条,微信公众号文章606篇,网易网相关报道11.7万人参与讨论。

  【舆情点评】

      此起舆情事件槽点颇多,“临时工”被判刑处分、车震隐私权被侵犯和未成年人执法任职三个关注点相互叠加,让该事件颇具话题讨论性和舆情冲击力。尤其是当事人因“临时工”身份被判刑,更是令舆论质疑其是官方祭出的“替罪羊”,因此官方仅对协警作出处分饱受民意指责,舆论矛头直指当地警方推诿卸责、违法不究。而从以往不少案例中可见,一些政府部门在面对自身各类失范的舆情事件时,一旦拿出“临时工”作为“挡箭牌”,往往成为刺激舆情危机爆发的因素,本案也不例外。

责任编辑:张秋亚
新闻关键词:协警车震视频媒体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