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用他人老赖

2016-07-28 16:12:00 来源:宣传处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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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是企业经营之本、为人处事之道,如果因失信而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麻烦有一大堆:限制乘坐飞机、限制贷款……上了黑名单的“老赖”在商业经营、社会生活等方面面临信用惩戒,严重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近日,“老赖”刘某就在永康惹了麻烦。

  刘某是江苏人,在家乡欠下不少债务。被讨债人诉至当地法院后,欠钱不还的他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系统,出行、住宿等均受限制。

  7月20日,刘某从江苏来永办事。当晚8点多,他来到永康汽车西站附近一家旅馆,拿出了一张“封某”的身份证交给前台服务员登记,不料遭拒。服务员告诉刘某:“你和身份证上的照片,长得实在不像是一个人。”

  原来,刘某是个瘦子,但身份证上的“封某”是个胖子,两人长相很不一致。“我以前得过甲亢,现在治好了,所以瘦下来了。”刘某辩解道。他与前台服务员的争执,很快引来了宾馆老板。面对振振有词的刘某,宾馆老板选择请派出所民警帮忙核对,并拍下刘某和身份证的对比照上传。值班民警迅速查证,发现刘某有冒用他人身份证嫌疑,随即前往该旅馆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审查,刘某由于已入失信黑名单,凭自己的身份证不能住旅馆,就特意带上了一张捡来的“封某”身份证,试图用假身份登记住宿。目前,刘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警方依法处罚。

责任编辑:肖飞
新闻关键词:老赖身份证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