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公安分局“四大牵引”深化民生警务

2016-05-10 11: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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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坚持民意引领警务,立足实际,勇于改革,勤于探索,集约整合,聚力打造“四大牵引”,不断优化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全面深化民生警务,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窗口服务评价体系牵引。一是设置窗口服务评价器。围绕全局办事窗口服务质量,在交警大队车管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监管场所服务群众窗口等处设立窗口服务质量评价器,让群众实时、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数据传输至县局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实时监控。目前,全局窗口已安装服务评价器23台,窗口平均得分9分以上。二是安装工作短信评价系统。坚持把民意作为检验公安工作质效的重要标准,与报警求助、来访、办事、信访投诉等群众建立信息沟通渠道,通过定期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让其对本局民警依法履职、规范执法等情况进行评价,聆听呼声,认识不足,不断提升服务工作的努力方向。去年来,已收到群众意见建议300余条和群众表扬短信68条。三是建立窗口部门考评制度。根据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坚持问题导向,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作为窗口部门服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晴雨表”、“反光镜”,切实加以整改,建立相关考评制度,创先争优,奖勤罚懒,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在绩效考核体系里,专门设置了“综合评价”一栏,对过错部门进行惩处扣减分值。

  二、执法执勤回访制度牵引。一是建立接处警回访制度。围绕对“110”报警服务台及相关接处警部门依法履职、处警效率进行评价,建立“110”报警服务台及相关部门接处警回访制,按照不低于有效警情的10%,随机抽取当事人电话进行回访,对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办事效率、规范执法等进行满意度评价,主动征求意见,听取批评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今年来,已回访当事人2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8%。二是建立案件办理回访制度。建立治安、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回访制,随机抽取不低于30%当事人电话进行回访,对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廉洁自律等进行回访,并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如实立案、未办结未侦破案件回访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今年来,已回访涉案当事人120余人次。三是完善执法规范量罚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回访情况,落实强力举措整改,尤其是为规范行政案件自由裁量权,启用了“行政案件均衡量罚系统”,着力解决多年来因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造成的“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罚”、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以公平公正执法取信于民。

  三、风险分析研判制度牵引。一是完善队伍思想定期分析制度。立足思想政治是队建生命线的认识,探索建立个人周自查、部门月小结、分局季研判的分析制度,通过交心谈心、“红黄蓝”三色等级化警示警醒等工作,切实找准队伍思想政治上的短板、软肋,进一步铸造忠诚警魂,切实担当起亲民卫士责任,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强的队伍支撑。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研判制度。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逐一建立台账,开展部门研判和全局性综合研判,对确定出的户籍管理等四大类12个高风险点位,针对性地采取压实责任、教育提点、强化监督、定期轮岗、严肃追责等举措,严防队伍违规违纪。三是完善社会治安风险点研判制度。将安全感作为群众的最大需求,建立“2(指挥中心、情报中心)+N(国保、治安、网安、刑侦、经侦、禁毒、派出所)”的社会治安风险点研判断体系,实行“平时周部门研判、月全局合成研判,战时每天合成研判”的模式,对涉稳、涉安等风险点深研细剖,务实举措,防范在前,治理在先,切实用警务护民安、惠民生。

  四、警民常态联系机制牵引。一是走访沟通。深入开展“法制六进”活动,让广大民警听民声、知民情。今年来,走访群众达1000余人次。二是汇报沟通。层层组织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基层组织代表参加座谈,汇报公安工作,加强沟通联系。三是受理沟通。公布纪委书记邮箱、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局纪委、政治处、“110”报警服务台、信访室等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全天候地接受群众投诉,遵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力争把群众的投诉办好办实,让群众满意。四是宣传沟通。强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既深入开展“警营开放日”、“110”宣传日、交通安全、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以及邀请人大、政协视察调研等各种宣传活动,又充分利用立体媒介宣传公安工作和队建成效,还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让群众了解、理解、支持公安工作。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