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利息为诱饵 辖区群众险被骗
鲁网法制频道8月26日讯:8月17日,济南某投资公司分公司在长清区双泉镇开业。该公司采取口头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承诺高额利息回报,许诺每年12%的高额利息,向社会大范围高息借款,鼓动群众融资。双泉派出所获此情况后,立即联合分局经侦大队、双泉工商所等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民警向公司负责人介绍了目前针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监管的有关措施,告知要合法经营,杜绝各类金融犯罪。通过检查民警发现该公司有超出允许经营范围违法经营活动,已交由工商部门处理。为防止辖区群众上当受骗,民警对该公司进行了严格监管,最终,该公司如数返还了双泉辖区村民陈某投资的十万元,辖区群众没有因此造成任何财产损失,公安机关的工作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赞誉。目前,该分公司已经关闭。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投资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切不可被一时的高额利息蒙蔽双眼,轻信所谓的一夜暴富神话,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高息诱惑,通过合法渠道进行投资理财,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