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商派出所“四调互补”工作法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鲁网法制频道8月10日讯,商河县局许商派出所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法,通过“四调互补”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方法,强化了民警的意识养成,有效预防了一批“民转刑”案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接警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
工作中,该所把“首接首调素质能力培养”作为工作重点,把“能否在电话加强与报警人沟通、缓和报警人的情绪”作为衡量民警执法素质能力合格与否的标准,狠抓矛盾纠纷首接调解和民警素质能力培养。结合工作实际,该所把2名表达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安排到接警岗位上,充分发挥他们在长期公安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创新调解思路,通过“道德调解、换位调解、亲情调解”等调解法,在电话接听中进行细心听、反复讲、耐心调,有效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该所在接警过程中,成功调解居民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商铺买卖纠纷等各类纠纷200余起,无一起群众投诉接警案件。
二、处警调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
在日常处警工作中,该所民警牢固树立“矛盾就是警情、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以出警现场为阵地,按照当调则调,能调必调的原则,注重应用教育和疏导的手段,及时调解矛盾纠纷。为了提高调解的成功率,该所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按照“老带新、强带弱、警带民”的组合方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警情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案件调解,让矛盾化解工作体现人性化
该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着力打造人性化调解平台,力求在法、理、情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使刚性的法律不再只是生硬、冷漠的条文规定。在调解方法的选取上,不仅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更注重沟通技巧,理顺当事人的情绪,缓和对抗与冲突,营造互相理解、宽容的良好氛围。该所先后探索出了“真情感化调解法”、“亲朋好友调解法”、“平衡心态调解法”等一系列生动、有效的调解方法,使调解工作有“法”可循,运作规范公正,增强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走访调解,把化解工作做到居民家中
结合公安机关“警民恳谈”活动,该所坚持做到“边访边调”,把居民群众的工作做到家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受到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