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衣间内偷手机 装作无辜群众被抓

2015-07-21 14: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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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法制频道7月21日讯,为了有效遏制辖区侵财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做好平安“商圈”建设,长清分局张夏派出所以分局“三区三圈”工作方案为指导,多措并举,狠抓辖区社会面及商圈治安防范,全力构筑群众财产安全防范屏障。近日,张夏派出所将在试衣间内盗窃他人手机的违法嫌疑人张某抓获,经报分局批准,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追缴其盗窃所得手机一部。

  在7月18日15时,长清区张夏派出所接张女士报警称:刚才自己在张夏镇某衣服专卖店试穿衣服时,放在试衣间的一部白色直板VIVO手机被盗,价值八百余元。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询问当事人和走访在场群众以及调取监控后,发现在店内一穿红上衣的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询问,该女子叫张某某(34岁,张夏镇人),其在送奶途经衣服专卖店时进店买鞋子,在试衣间内发现一部手机,随即就将手机放在口袋内带出试衣间,后感觉不安全,又将手机放到了送奶车子的装奶箱内,后又怕被人发现便将手机转移到了更远处的一垃圾编织袋内。张某某认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后再次返回衣服专卖店内购买鞋子,并若无其事的打探报警人张女士的话语。张女士报警后,张某某依然不承认是自己盗窃了手机,直至民警赶到将其带回派出所,张某某才感觉事情败露,在民警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其对在试衣间内盗窃手机想据为己有一事供认不讳。民警进一步询问张某某的作案动机,其称是因为自己捡拾过手机交给失主后被人误解过,自己就是想报复丢手机的人,让他们找不到手机着急。7月20日,经报分局批准,张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追缴盗窃所得的一部手机。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顾客朋友,在试衣间内试穿衣物,一定照看好自己的随身贵重物品,以防被违法犯罪分子趁机偷盗造成财产损失,万一发生物品被盗等情况,请您及时报警,让民警来给您及时处理,减小损失。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