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法制频道3月19日讯(记者 邹瑞)为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维护人民警察良好形象。3月17日,高青县城派出所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活动。活动中,该所组织民警、协警学习了禁烟知识,在办公区、生活区、备勤室粘贴禁止吸烟标志和警语。通过此次活动,营造了禁止吸烟的良好氛围,增强了民警禁烟的自觉性。(高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