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出台十项服务台商台胞措施 深受欢迎

2014-01-26 11:50: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6日淄博消息 山东省淄博市政府非常关心在淄台商的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等需求,不久前,市政府负责同志听取了台商的意见建议后及时转告市公安局研究解决。淄博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丁冠勇同志亲自带队,由出入境管理分局牵头,深入台资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台商在淄博的工作生活情况,听取台商对办理《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多次签注和换发证件、汽车驾驶证等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在全市公安系统开展为台商服务活动。

  在为台商服务活动中,丁冠勇局长还邀请淄博市台协会负责人和驻淄台商代表到市公安局进行座谈,面对面征求和听取台商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丁冠勇局长还带台商到出入境管理分局工作现场参观,向台商们具体介绍相关流程,并帮助他们与出入境管理分局干警建立联系。

  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淄博市公安局于2014年1月1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安局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的通知》(淄公通〔2014〕8号文件,全文附后),对服务台商台胞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主要有:对台商台胞“最快时间办理出入境签注证件;最大限度按需延长台胞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有效期;实行台胞签注证件办理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和上门服务;开展台胞临时住宿登记及签注网上预受理服务;建立与台胞和台资企业长效联系服务机制;对台胞家属和台资企业引进的技术人才优先办理落户手续;开辟消防行政审批业务绿色通道;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措施;加强台资企业内部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涉台商台胞案(事)件”等十项措施。

  十项措施的实施,极大地方便了在淄博的台商台胞,对此,在淄博台商台胞非常欢迎。他们表示,多年来困扰的一些难题迎刃而解,大大方便了在淄博的工作和生活,今后将更好地推动两地的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

  淄博市公安系统为台商服务活动的开展,特别是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的制定,优化了全市对台招商引资的环境,提升了全市对台工作的工作水平,受到了淄博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台办的高度肯定,也受到市直有关部门的一致赞扬。(中国台湾网、淄博市台办联合报道)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台商台胞工作效能,优化我市招商引资环境,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服务措施如下:

  一、最快时间办理出入境签注证件。在出入境接待大厅开设专门窗口,优先为台胞办理签注,申请人员较多时,安排引导员帮助办理手续。对台胞的签注申请,实行专人受理、单位上报,确保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对丢失补发以及换发证件等有特别紧急需求的台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其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证件,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淄博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核实后为台胞办理签注。

  二、最大限度按需延长台胞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有效期。对在我市的台胞,根据申请人需要,按照政策规定,可为其签发最长2年有效的来往大陆签注、5年有效的居留签注。签注期满前,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向台胞进行签注到期提醒。

  三、实行台胞签注证件办理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和上门服务。向台胞公布预约办证热线电话,接受台胞的咨询、预约申请,对年满60周岁、身患疾病以及未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台胞推出代办服务,可以由其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办理相关证件,对确有需要的台胞,提供上门服务。

  四、开展台胞临时住宿登记及签注网上预受理服务。为全市涉台单位安装“境E通”系统,方便台胞进行临时住宿登记及签注预受理,提前在网上填表并上传证件信息。

  五、建立与台胞和台资企业长效联系服务机制。建立公安机关与淄博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台资企业密切联系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了解需求。每个派出所确定一名民警定向联络台资企业,采取定期登门走访、发放服务联系卡等方式,加强联系走访和跟踪服务;在台资企业内部确定联络员,负责相关业务办理和信息交流,提高公安机关工作针对性。

  六、对台胞家属和台资企业引进的技术人才优先办理落户手续。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简化台胞家属和台资企业引进人才的落户程序和手续,减少审批办理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尽最大可能一次办结。

  七、开辟消防行政审批业务绿色通道。在各级“365”消防服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台商台胞和台资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业务。对有需求的大型台资企业,实行行政审批和隐患整改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八、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措施。对符合申领驾驶证条件的台商台胞,随到随考,推行科目一繁体中文考试,考试合格半个工作自内制发证件。台商台胞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挂牌落户业务时,提供专人引导服务。对有需求的合资企业,派出流动服务车,上门为企业及员工办理有关车驾管业务。

  九、加强台资企业内部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对台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台资工程项目、企业及其周边的巡逻防范,确保安全。

  十、及时妥善处置涉台商台胞案(事)件。对涉及台商台胞的矛盾纠纷,本着依法、快速、稳妥处置的原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对涉及台资企业和台胞、台商的案件,快立快查快破,及时挽回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肖飞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