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贻福: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2017-08-03 15:2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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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贻福,男,50岁,汉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调解中心主任。

  该同志于2003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在十几年的人民调解工作生涯中,从陌生到熟练,从门外汉到调解能手,在人民调解工作的旅途中,趟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脚印。无论是多么复杂的矛盾纠纷,多么难啃的“硬骨头”,他都能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调解技巧,针对不同的民间纠纷研究出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案,最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黄岛电视台、《新黄岛》等媒体对其先进事迹曾多次做过报道,同行们提到他无不竖起大拇指,当地百姓昵称其“张铁嘴”,“为千百个家庭圆梦的使者”。

  他是老区人民的知心人。珠山办事处患肢体三级残疾的王先生欲跟患有小儿麻痹症、智力二级残疾、小他23岁的杨女士离婚,原因是杨母要求王先生将其八十岁高龄的父母的住房过户到其名下,且将杨女士及其儿子偷回铁山办事处娘家居住,拒绝王先生探视。王先生扬言要把孩子抢回来,跟老婆离婚。

  正在海青司法所指导调解工作的张贻福接到珠山司法所的电话报告后,张贻福当即发出指令:告诉王先生,明天咱们到现场。第二天,张贻福率珠山、铁山两所所长、汕上村和西北庄村两村调委会主任和王先生到了杨女士娘家,分头做杨女士和其母亲的劝和工作。尽管杨女士情绪有所缓和,但杨母明确表态:女婿不把他父母名下的房子过户到女婿名下,就让闺女离婚。

  张贻福心机一动:“大嫂,你作为母亲的心情和想法,我们都理解,您先把我们今天跟您说的法、情、理回味一下,我们继续帮您想办法,待些日子咱们再作商量,我们会让您心想事成的。”杨母应诺:“中,那就再次商量吧。”

  两个月后,张贻福再率两所所长、两村调委会主任和王先生来到了杨女士娘家。按照事先策划,珠山司法所所长和汕上村调委会主任做王先生和杨女士的工作,铁山司法所所长和西北庄村调委会主任做杨女士父母的工作。主打“感情牌”。

  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宣讲《婚姻法》、《物权法》,纠纷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杨母当天让其闺女和外甥跟王先生回家。事后,王先生提着山杏找到了张贻福:张主任,是您救了俺这个快要破碎的家庭,有您这样的知心人,老区百姓的福啊!杨母听闺女说,亲家的房子已过户到女婿名下,闺女和女婿和好如初,在铁山老区逢人便说:张主任真是咱老区的知心人啊!

  张贻福却说:“铁山街道办事处是革命老区,在改革开放的年代,老区人民有困难,有纠纷,咱调解人伸出温暖的手帮助克服、予以解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他是老龄人的爱心人。2006年3月,山东省聊城市的张先生与灵山卫办事处某村委会签一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土地20余亩,租期为50年。租后张先生欲在承租土地上建一敬老院,便邀老乡崔先生入伙共建,口头商定双方各占50%的股份,由张先生出地23.7亩,崔先生出资60万元。后因政策原因,三年未获批准。崔先生获知后提出退伙,让张先生两个月内退还其已缴付的60万元现金和相应的利息。张先生却让崔先生承担已向村委会交付了三年的土地租赁费的一半为56880元。因为退还现金期限和租赁费承担与否及数额多少而发生纠纷。

  2009年7月的一天,张贻福到灵山卫司法所部署半年工作检查事宜。巧遇司法所正在调解该纠纷:“今日你不还我60万和利息,我就找‘黑社会’摆平你!”“这里是司法所,共产党的地儿,你敢!”------当事人双方几成斗殴架势。调解员也满脸汗淌。

  张贻福凭其经验查阅了此前的三次调解笔录、该块土地的租赁合同和崔先生的交款凭据之后,详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事实陈述和请求。而后采用他娴熟的“背靠背调解法”,一边跟张先生讲乡情,一边跟崔先生讲友情;一会聊从聊城到青岛创业的艰辛,一会儿谈在青岛创业的前景;时而切磋还款方式,时而解析土地租赁费承担数额。历时4个小时,终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望着人民调解协议书的鲜红指印,张贻福才想起来没吃中午饭,时间是下午两点钟。

  “该起合伙合同纠纷虽已告结,但是张先生欲建敬老院的初衷未能如愿,要是帮他圆了这个梦岂不更好!”一向好管“闲事”的张贻福当天晚上便把电话打给了灵山卫街道调委会主任,让其了解张先生意向如何,进一步动员张先生想方设法遂愿。

  2011年重阳节,灵山卫老年公寓迎进了第一批50位老人。一起合伙合同纠纷的调处完美收官,给灵山卫的老年人浸染出了一片夕阳红,至今仍在灵山卫办事处被人们所津津乐道。

  他是老城区的热心人。孟家滩村实施城中村拆迁改造,在拆迁合同签订过程中,遇到了部分“钉子户”,村民王先生就是其中之一。王先生在三年前父母去世,由其两个出嫁的姐姐对其抚养并帮其说上了媳妇,结了婚,因其犯罪服刑,两个姐姐不再登门。这次拆迁,需要其姐弟三人在拆迁合同上签字。合同的主要内容是:赔偿后的两处房,两个姐姐一处小的,弟弟自己一处大的。但在签字时,王先生突然反悔,欲独得两处,不给姐姐。两个姐姐据理力争。姐弟三人遂成纠纷。从开发区管委到拆迁办,从开发区司法所到村调委会,前后调解过N次,均为成果。今天即是拆迁合同签约的最后一天,逾期,作为拆迁人的村委一方将影响总体进度,作为被拆迁人的王先生将失去8万元的奖金。王先生在扔掉签字笔的同时放话,谁敢拆我的房,我就干掉谁。一场民转刑案件已经到了临界点。

  2010年12月10日傍晚,张贻福下班后赶赴老家为年近七旬的老父亲祝寿。刚举起酒杯,手机响了起来:“张主任,请你马上回局,孟家滩村有一拆迁纠纷急需调解。”二话没说,张贻福向父亲告辞,立即驱车40公里返程赶到了孟家滩村拆迁办公室。他一边向拆迁办了解拆迁政策,以及全村的拆迁合同签订情况,一边向王先生姐姐了解王先生及其家庭情况。逐渐理出了本次纠纷可能的争议焦点和处置方案。

  晚上8点,他坐到了王家炕头上,与王先生推心置腹,讲拆迁目的,说拆迁政策,谈赔偿标准,拉姐弟情谊,释继承法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直到午夜,王先生不仅在胶南市开发区管委规定的协议签订终止时间之前签了字,还与其俩姐旧情重拾。其他组织和调解员一个多月未做通的拆迁工作,被张贻福3个小时打通了“隧道”,圈上了圆满的句号。干部群众直夸“铁嘴调解员”果然名不虚传,令开发区管委、孟家滩村委和村民感激不迭。

  他是老百姓的有心人。随着青岛西海岸汽车保有量的剧增,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大量攀升。在调解过程中,干过部队汽车连连长的张贻福发现,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保险机构的理赔标准各异,既增大了调解难度,又引发了当事人的不满。建立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的意识,促使张贻福跑青岛市司法局,进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联黄岛区人民法院,陈述实行全市统一赔偿标准的必要性和优越性。2014年10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暂行办法》,联手建立了交通事故纠纷诉前“一站式”调解机制。该《办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主体、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由市中院会同公安、司法、保监和仲裁部门共同制定,每年5月1日前发布上一年度费用计算标准,全市统一参照执行。引进仲裁调解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区、市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调中心。如此一来,全市约九成纠纷可在诉前以调解方式处结。法院、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和保险机构对此好评如潮。

  该同志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13年间,年均调解各类民间纠纷都在100件以上,每年参与调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都在10件以上,指导司法所和基层调委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都在千件以上,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双双达到100%。 2006年被评为胶南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8年至2013年连续6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山东省“最美人民调解员”并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

责任编辑: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