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文花:重学习,精业务,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冯文花,女,现任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里辛街道司法所所长、调委会副主任,副科级。自2010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冯文花同志工作在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走进了千家万户,历尽了千辛万苦,道尽了千言万语,将赤胆忠心默默奉献给了人民调解事业。六年来,她亲自调处各类纠纷390件,99%的纠纷经悉心调处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60件,接待群众信访87件,解答法律咨询3300余人次,制止群体械斗9起,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31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在司法行政工作战线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人生价值,为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促一方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该同志多次被市区授予“三八红旗手”、市级“优秀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重学习,精业务,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冯文花眼里,人民调解是一项来不得半点马虎的专业化工作,必须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她始终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经验学习,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到上海政法学院进修学习,还经常向有经验的乡镇干部和退休的老同志学习请教调解知识和技能。她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六年来,共收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村规民约1000余部,典型人民调解案例300余件。在多年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她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归纳出了一套人民调解“查、理、评、断、和”五字工作法:即在纠纷调解中一是要“查”,就是要查明事情的真相,因为在纠纷当中,当事人往往各执一词,都说自己有理,作为一名调解员必须要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二是要“理”,就是要理清纠纷的事实逻辑和法律关系,以便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政策法规;三是要“评”,就是要对纠纷双方谁是谁非要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要“断”,就是对纠纷处理结果要做出一个决断,纠纷调解决不是简单的和稀泥,调解员必须要敢于对纠纷是非作出裁判;五是要“和”,就是在辨明是非、客观评价、公正裁决的基础上促成纠纷双方和解。实践证明她的“五字工作法”在纠纷调解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敢担当,解民忧,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宗旨
一是牢记党的事业大于天。调解跟着大局走,是冯文花常说的一句话。在基层一线打拼这么多年,倔强的她就认一个理儿: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民调解工作才能有所作为,工作成果才能得到社会认可。近年来,她所在的莱芜市钢城区里辛街道经济迅猛发展,省属大型企业莱钢集团迅速扩张,由此带来的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纠纷相应增多,个别矛盾甚至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针对这一状况,冯文花和同事们坚持底子早摸清、纠纷早预测、预案早制订、工作早跟上的“四早”工作法,全力服务保障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去年,根据环保相关要求,莱钢周边村的搬迁改造成为极为迫切的任务。200余户居民因对补偿问题心存疑虑,拒绝搬迁。得知情况,她主动请缨,第一时间介入问题解决,并按照相关规定,为每户居民计算出补偿数额,带领同事逐门逐户讲法律、说事理,解释补偿依据,个别居民有意躲着他,她就早上堵、晚上追,牺牲休息时间做工作。经过不懈努力,200多户居民最终全部签下补偿协议,保证了莱钢的正常生产经营,得到了其所在区委、区政府及莱钢集团公司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二是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心头。在冯文花眼里,老百姓的事无论再小都是大事,其对待每件矛盾纠纷,无论大小,都当作“大事情”,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特别是作为一名无党派人士,冯文花同志自觉把自己放在群众的位置上,更直接、更主动的亲近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成为了群众的知心人。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就得把群众的诉求当成自己的事情,敢于走进矛盾,站到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去尽责。2015年1月17日,里辛街道某村村民因村委会违规操作,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情况下,将一处承包到期的村办企业继续承包给原承包人,引起村民不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得知这一情况后,她立即向街道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并组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人员组织了工作组进驻开展工作,先后走访当事人,座谈了解情况,对合同的性质作了界定,指出了村干部及企业承包人存在的错误,并多次与党员座谈、与群众代表交心,历时一个多月,最后达成了共识,完善了合同,使群众得到了实惠,企业经营得到了保障,顺利平息了一次集体上访案件。像这样的事件,冯文花调解了20多起,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100%,成为闻名钢城的矛盾纠纷“调解能手”。
也正是在调处这起纠纷时,冯文花的老父亲查出患有肺癌,得知这一情况后,面对工作与亲情,要强的她犹豫再三,最终选择把工作放在首位,她没有耽误一天工作时间,却耽误了对父亲的照顾和陪伴,直至父亲病逝,她都没有请一天假,对父亲的愧疚成为她一生的遗憾!
三是坚持将防范工作走在前。“防范是事前应对,调处是事后弥补。只有防范工作做好了,矛盾才能少发生,纠纷才能好调处,社会稳定基础才能更牢固”。每次给新任调解员讲课,冯文花总会结合工作体会,着重强调做好矛盾纠纷防范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针对辖区矛盾纠纷发展特点,结合自己工作经验,冯文花先后编印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材料2000多份,并免费向群众发放,她还定期深入机关企业、乡村社区、中小学校,举办普法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累计为基层群众上法制课120多场次,受众达到3万多人。
三、办事公,为人正,树立优秀人民调解员清廉形象
“公正、和谐、廉洁、便民”是冯文花一直践行的工作理念,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一是铁面无私。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矛盾纠纷、安稳人心、稳定社会的工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冯文花始终坚持并努力做到“公开”的工作程序,维护“公平”的调解准则,保持“公道”的形象,追求“公正”的调解结果,群众都称她是铁面无私的女汉子。二是廉洁自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一些得到过帮助的人,总想给她回报,还有一些想叫她偏袒偏裁的人,总设法想给他点小恩小惠,但她早就给自己定了一条“清规戒律”: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收别人一分钱,自己就不值一文钱。正是她的这种作风,冯文花这个名字在里辛街道几乎家喻户晓,也树立了其良好社会形象。三是言传身教。担任里辛司法所所长以来,冯文花同志将人民调解员核心价值理念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把调解传统文化的教育、调解技能的培养与核心价值理念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培养人民调解员维护稳定的政治意识、执政为民的责任意识和亲民爱民的服务意识,使人民调解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殷切期望。
在人民调解的工作岗位上,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没有赫赫有名的战功,没有出生入死的考验,但是冯文花正是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扎根基层,无怨无悔,辛勤工作,使得一对对因家务琐事而分手在即的夫妻破镜重圆;一起起宅基侵权、土地边界、拆迁补偿、伤害赔偿等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一位位遭受虐待的老人过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但她始终没有满足昨天的成绩,停止今天的脚步,放松明天的追求,而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继续默默耕耘着,奉献着,因为她始终没有忘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惠及百姓,让社会更安宁,让百姓更和谐是她永远不变的誓言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