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号收费别任性,得了小利失了大义
日前,陕西安康汉阴汤先生通过网上预选车牌号码的方式,选了一副号码为“G88C88”的车牌。当他兴高采烈去车管所办手续时,却被告知要收8万元“靓号费”。对此,安康市车管所称,吉祥号牌按照数字不同要收取2-8万元不等费用,收费标准为2005年的一份会议纪要。
所谓的机动车吉祥号牌,只要由所有选号人员随机选取,无论是谁选到,就都是公平公正的。当然,如果将部分吉祥号牌拿出来拍卖,或是由选到号码人员支付所谓的“靓号费”,收取的费用一律上缴财政,专项用于道路交通建设,也未尝不可。这也正是当前不少地方都实行吉祥号牌拍卖,或对吉祥号牌收取“靓号费”的原因之所在。
该收费规定缘于当地“财政局和交警支队开了一个会”,以会后的 “会议纪要”为收费依据。一项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事,也不征求群众意见,也不召开听证会,也不公开公示,光靠两个部门关起门来开会定板,是不是太拿群众利益当儿戏了?再者,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作支撑,想当然地收费,不知作为执法机关的交警支队,怎能如此视法律为无物。这是对群众利益的挑战、对法律法规的漠视。
通过“靓号费”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可以理解并不代表符合法律法规。毕竟,以此增加财政收入,不过是财政部门和交警支队单方面的“一厢情愿”。收费可以,但是必须首先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听证会,无论是对“靓号”的界定还是收费的标准的确定都应该建立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而不是把车主当成任其宰割的“鱼肉”。其次,真要增加财政收入,实施“靓号”公开竞拍才是光明正大的途径。
不可否认,“靓号”的确是稀缺资源,有其独特的价值。但问题在于,既然已经把号码放到了网络上,供车主自选,缘何还要收取费用?这样的做法,无异于霸王条款,多少有“挟号打劫”的色彩,与政府的公共伦理不符。更重要的是,类似的无依据收费,得利的只是少数部门,“忽悠”的却是群众的信任,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此风断不可容。莫为小利,而舍了大义。